炎陵县朝圣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炎帝陵朝圣路绿化工程已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炎发改发[201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炎陵县园林绿化局(炎陵县湘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人为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炎陵县炎帝陵朝圣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炎陵县炎帝陵朝圣路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炎陵县三河镇炎陵牌坊至炎帝陵景区路段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炎陵县炎帝陵朝圣路绿化工程,分两个标段进行建设。第一标段全长2.4公里,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暂估造价约800万;第二标段全长4.5公里,占地面积67500平方米,暂估造价约1305万;
2.4 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各标段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其中绿化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乔木95%、灌木98%、草皮98%,总成活率100%,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两年。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质量保修期为2年。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报名第壹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报名第贰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一个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3.6 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的类似工程经历证明(竣工备案书原件或加盖备案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3.7 湖南省外园林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办理好《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8 投标保证金收据
以上证件投标均须携带原件以及三份复印件,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被授权委托人的报名。且该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注册建造师,即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但根据炎政办发[2010]34号文件规定,法人代表必须到场参加开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专用帐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炎陵支行营业部;帐户:43001540062050000312;户名: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6、报名时间及地点
6.1 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2012年2月1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309室)。
6.2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株洲市招投标监管网、炎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炎陵县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人: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分公司
联 系 人:张敏 欧阳帆
电 话:0731-26223014
传 真:0731-26223014
201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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