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棚户区改造延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17 14:41来源: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览次数:字体:[ ]
因株洲市炎陵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主体工程报名投标单位数量未达到规定数量要求,现延长报名时间。
一、招标单位:炎陵县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株洲市炎陵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主体工程
三、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县城解放路延伸段,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共6层,底框结构,工程造价约900万元,本工程采用BT建设方式。
四、工期和质量要求
1、工期:26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BT模式
六、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内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报名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可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⑥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⑧开户许可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由银行开具的企业银行存款余款不少于600万元(含600万元)的证明原件(此证明开具的有效时间应为投标人报名前的10个工作日)和投标人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以备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拟任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人员
八、报名时间2011年 1 月17日 —2011 年1 月21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和联合体报名。
九、入围方式按湘建建(2007)102号文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 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建设局二楼)
联系人:阳静    王芸  
电话:0731-26223014   15096359004 1397413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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