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4A景区建设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炎陵县文物局的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4A景区建设(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6091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4A景区建设。
2、委托代理编号: ZKGSG-ZB-20160917 。
3、采购预算:177.5万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 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4A景区建设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77.5万元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4A景区建设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 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执行,具体要求合同另行约定。 | 1、工期:55日历天; 2、质量标准:合格; 3、其他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 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炎陵县神农大道欧迪足浴对面二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其他说明
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21200(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炎陵县文物局
联 系 人:周新桃 电 话:18273298163
地 址:炎陵县境内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 系 人:林杰 电 话:1511138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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