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公安局办公大楼老楼部分强电改造及中央空调布线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6-04-25 10:24来源:株洲市政府采购网浏览次数:字体:[ ]

  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炎陵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炎陵县公安局办公大楼老楼部分强电改造及中央空调布线项目采购(政府采购编号:HNLH-2016-0018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炎陵县公安局办公大楼老楼部分强电改造及中央空调布线项目采购
  (2)采购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即: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起至 2016年4月28日,每日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株洲市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一楼)。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
  ⑤社保登记证(副本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⑥投标单位为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0】136号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以上证件证明原件必须真实有效。请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登记及报名手续;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5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异议征询:
  供应商就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6、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炎陵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庄齐庭
  联 系 电 话:13571333769
  地      址:霞阳镇井岗东路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一楼。
  联 系 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0731-26224939
  邮   编:4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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