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5 08:55来源:株洲市政府采购网浏览次数:字体:[ ]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受炎陵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NPJ-ZZ-126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炎陵县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壹佰叁拾万元
(2)采购内容: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并在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资格登记手续。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①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 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4日起至2016年4月1日,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表身份证 ;
② 营业执照(有效的副本原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副本原件);
④ 社保登记证(有效副本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 税务登记证(有效副本原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
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原件);
⑦ 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⑧ 投标单位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手续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以上证件证明原件必须真实有效。请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登记及报名手续;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6413900分(北京时间)在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1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5、异议征询:
供应商就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本代理机构反映。
6、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炎陵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滕 湘 辉  
联 系 电 话: 13397333135
地       址:炎陵县霞阳镇南外街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戴颖才、肖 琴
联 系 电 话: 0731-28522277  
        真: 0731-28670666   
        编:    412007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5-17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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