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帝陵消防工程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炎帝陵消防工程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炎陵县炎帝陵管理局的委托,对 炎帝陵消防工程(招标编号: LWZZCG-2016 0101)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因第一次招标评标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公告重新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炎帝陵消防工程
1.2 建设地点:株洲市炎陵县炎帝陵
1.3 规模:本工程建安投资为1958839.40元,主要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炎帝陵范围内的908㎡的古建筑进行消防改造。
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文化部[2003]26号令有关规定保修。
1.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包括安装部分(含火灾自动报警、水泵房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点火器材配置、电气火灾监控、火灾应急照明、水泵房动力系统、水泡、视频火灾监控等)和土建部分(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工程量清单优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3月7日至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下列资料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4)有效年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5)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6)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7)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验原件留复印件)8)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3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7、异议征询:
供应商就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zhuz.ccgp-hunan.gov.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炎陵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
监督电话:0731- 26222604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炎陵县炎帝陵管理局
地 址: 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炎陵村
联 系 人: 谭立曲
电 话: 1897416963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一宾馆1105号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18684531525 传 真: 0731-2889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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