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5-08-26 16:20来源: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浏览次数:字体:[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炎陵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炎陵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炎陵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0623-1571N1107918
  3、项目预算:275.5万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2)投报产品要求提供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4.3、资格证明文件复(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 月1日(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5年9月17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9:00时。
  6.3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东风路123号)。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帐号:4316 3000 0018 1600 83475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炎陵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滕女士                           联系 人:王胜利 洪剑雄
  电    话:0731-26220370                    电    话:0731-84552165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南外街12号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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