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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解读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作者:发布日期:2024-11-15

  一、为什么制定

  近年来,炎陵县大气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不升反降,经申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县开展走航监测和颗粒物成因解析,秸秆焚烧产生的颗粒物占比10.6%,秸秆焚烧是我县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炎陵县为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努力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的通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段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制定。

  三、制定的过程

  2024年10月上旬,按照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段划定严控大气污染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炎陵县《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按照相关程序,将预案征求意见稿递交给相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通告》文本进行了定稿;并于10月29日组织相关股室对通告进行审查,形成了会议记录;根据审议意见形成通告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共有6章,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禁烧区范围及规定,明确划定了禁烧区的范围和禁烧区对秸秆焚烧的要求。二是限烧区范围及规定。明确了限少区的范围和工作要求。三是禁烧限烧种类,明确禁烧和县烧秸秆的类型和名称。四是处罚依据,明确了由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和罚款金额。五是对乡镇和职能部门的要求。六是实施时间,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