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等制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编制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公开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发展计划,设立了县长信箱、编写了群众办事指南。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了各项材料。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炎陵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炎陵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炎陵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炎陵县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投资环境,整合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县政府将政务公开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办、政府信息公开办、政府网站等机构整合在一起,集中办公。目前,有31个直接为企业服务的单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五公开”制和收费“一单制”,为投资者和广大群众创造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炎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08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计划 》、《炎陵县产业发展规划》等内容。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县政府决定,对10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5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对继续有效和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炎陵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炎陵县2009年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对政协炎陵县七届三次会议政协委员提交的97件提案和炎陵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提交的1件代表议案、79件代表建议,政府系统的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对公民直接相关的办理婚姻、出国、房产、采矿、工商注册等232个方面的办事程序进行了公开。发布了重大工程衡茶吉铁路、衡炎高速公路、炎睦高速公路进展情况。县应急办制定的应急预案全部上网进行了公开。对重要民生信息如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廉租房建设等情况也采取各类形式进行了公开。
3.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县政府领导人简历、分工、以及县政府人事任免等信息,另外县直机关和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分工和办事程序都在各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布,方便基层、方便群众。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民通过炎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县直机关、乡镇等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
2.公共查阅点。县档案局可以申请查阅相关信息,县政府及县政务服务中心有电子显示屏。
3、单位公开栏、会议、文件、办事指南等都成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 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8 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8 件 。
同意公开答复的为7 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为1 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县共接受市民咨询 36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60人次,电话咨询200 人次。
五、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 2人,兼职人员为3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9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增设电脑和触摸屏幕等设备,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20万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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