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6-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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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目标

5)“三公”经费预算

6)会议费、培训费

7)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文件、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和监管“菜篮子”工程。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的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二)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9人,实有人数110人。内设科室9个(含0个副处级单位),分别为:农业农村局机关、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正科级)、农机事务中心(副科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炎陵县分校、黄桃产业发展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包括炎陵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6318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3187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63187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6401元,卫生健康支出1478977元,农林水支出10338238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256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335872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4822272元、津贴补贴2442792元、奖金603557元、其他人员经费4293634元、公用经费1833617业务性专项340000其中:农机安全生产监理经费专项140000防控工作经费、动物防疫疫苗经费、村级强制免疫劳务补助经费专项200000等。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6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10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农经专项96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100000元。主要用于

电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631872元,比上年增加560732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县机构改革,原经管站、农机局、畜牧局合并转入农业农村局,本单位2020年的预算包括并入单位的预算,所以预算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173617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95997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县机构改革,原经管站、农机局、畜牧局合并转入农业农村局,原并入的单位预算由本部门统一预算,人员经费经费以及业务性专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622平方米;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货币化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631872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5872 元,项目支出   296000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21183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7838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5183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67838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6000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县机构改革,原经管站、农机局、畜牧局合并转入农业农村局,由本部门统一预算,所以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是因为按照规定,降低了预算标准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0000元,主要包括动物防疫防控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四期,主要对全县养殖大户及从事养殖的散户进行防控防疫知识培训,计划培训500人次,经费支出10000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资金。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因此只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站炎陵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单位运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6“三公”经费预算表

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

18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9县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公开表格附件

附件1:炎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附件2:炎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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