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6-24 12:04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目标
(5)“三公”经费预算
(6)会议费、培训费
(7)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及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负责拟订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和监督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租赁补贴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内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承担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报批和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监管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勘察设计活动。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资质申报初核;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合并审查、概算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牵头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规范全县房产交易行为;负责住宅产业化相关工作;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3人,实有人数32人。内设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建设工程管理股(人防工程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房产和物业监督管理股、机关党委(人事股)。3个所属事业单位:1、县住房建设事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2、县城建档案室(全额事业单位);3、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试验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包括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471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0670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365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4717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980元,卫生健康支出381144元,城乡社区支出4365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96182元,住房保障支出305364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047170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192164元、津贴补贴640224元、奖金152174元、其他人员经费1550988元、公用经费511620元、业务性专项0元。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047170元,比上年减少513273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市政设施职能划转到县城管局,相应人员一并划转,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规划职能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局,减少规划工作经费专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511620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5500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政设施职能划转到县城管局,相应人员一并划转,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规划职能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局,减少规划工作经费专项。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3900元。包含:货物类预算293900元;工程类预算0元;服务类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418.25平方米;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47170元,其中,基本支出404170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2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8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县人防办职能和人员划转到我单位,“三公经费”根据工作需要,相应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本单位2020年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收支预算;3、本单位2020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因此只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站炎陵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单位运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6、“三公”经费预算表
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18、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9、县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公开表格附件
附件1: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附件2: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