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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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民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炎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其他
第一部分
炎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办法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负责设置地名标志工作;组织建立、管理地名信息资料和档案;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工作;配合做好反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办法;推进全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发放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十)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指导开展全县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指导全县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工作;监督全县革命老根据地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基层政权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养老和儿童服务股。纳入财政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炎陵县民政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民政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4679.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57.95万元,增长22.4%,主要是因为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增加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临时救济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4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4.8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2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79万元,占13.7%;项目支出3215.65万元,占8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79.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57.95万元,增长22.4%,主要是因为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增加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临时救济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8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6.28万元,增长14.95%,主要是因为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增加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临时救济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8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7.32万元,占90.9%;卫生健康支出64.23万元,占1.7%;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30.23万元,占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万元,占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8.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8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2752.86万元,支出决算为338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增加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临时救济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34.68万元,支出决算为6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救济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区扶贫资金12万元年初没有预算。
4.住房和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30.8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5.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救灾资金移交应急管理局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1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应酬。与上年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应酬。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7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0个、来宾280人次,主要是脱贫攻坚督查验收、老年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活动、殡葬改革建设等相关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平台公司一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照财政绩效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级年初预算超过300万元的项目需开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我单位2019年度县财政没有预算300万元以上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41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工站建设项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仪服务用车(殡葬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其他
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因此只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站炎陵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其他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炎陵县民政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炎陵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儿童和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工作、福利彩票管理、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全县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工作。
2.机构情况
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炎陵县慈善事务服务中心。(因机构改革原副科级单位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卫健局)。2个股级事业单位:炎陵县民政事务中心、炎陵县殡葬管理大队。内设4个职能股室: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和儿童服务股。
3.人员情况
本单位人员编制 24名,其中行政编7名、机关工勤编1名、事业编16名。2018年未46人,其中在职在岗27人,退休人数19人。因机构改革调走3人,2019年正常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1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99万元。年未实际支出51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7.4万元。其中公用费的增加主要“城乡统筹,幸福炎陵”建设等增加行政运行办公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项目支出3215.64万元,其中抚恤及优抚安置支出1279万元(8月份后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自然灾害支出92万元(6月份后移交应急管理局核算),老年福利支出295.5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229.94万元,特困供养支出896.8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46.39万元,其他专项合计支出175.92万元。2019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预算527万元,其中:老年福利298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120万元,农村低保46万元(由财政社保专户进行核算),城市低保40万元(由财政社保专户进行核算),特困供养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的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一)促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兜底保障,精准认定对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61户146人(兜底保障对象18户31人),取消67户150人(兜底15户27人)。截止年底,全县城市低保614户1084人,农村低保对象1317户2878人(社会保障兜底对象296户520人)。做好沔渡镇上馆、石坝驻村帮扶工作。认真履行驻村帮扶职责,抓好所驻两村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助力两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抓两村产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两村公共服务水平。(二)民生保障扎实有效。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已全面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一是城乡低保。2019年先后两次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600元/年(300元/月)提高到4320元/年(360元/月),全县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97元/月;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30元/月提高至50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40元/月;全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按360元/月的标准全额发放,差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及其他农村低保对象救助标准由原来的160、150、140元/月分别提高至190、180、170元/月。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5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 693 万元(社会保障兜底对象247万元)。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标准均由2018年的55元/月提高至60元/月。全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3207 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232 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975 人),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90.703 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74.0515 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6.6515 万元)。三是特困供养。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7200元/年,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7月1日起提高至7800元/年,全县特困供养对象697户724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419万元。四是临时救助。1-11月份局本级临时救助6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8.65万元;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180万元,将临时救助小额审批权限下放各镇,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作用,临时救助的时效性不断提高。
本单位各项资金支出促力脱贫攻坚,做实兜底保障,精准认定对象,提升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为炎陵县脱贫攻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及时发放到位,特困供养资金的按政策予以提标以及按时发放,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高龄补贴和基本养老的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孤儿生活费的及时发放到位,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残疾人两项补助提标及发放到位,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抚恤资金的发放保障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救灾资金及时倒位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民政各类救助对象补助标准的提标具有不确定性,以致造成实际支出数与预算的相差。绩效管理方面因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是由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各自业务开展情况予以发放及支付,其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各业务经办人员更加清楚,因单位财务人员少,事情多,无更多精力去及时跟踪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希望能充实财务力量。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跟踪各项专项资金的支付进度及其所产生的绩效,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民政局 | 单位负责人:吴集会 | |||||
年末职工人数: 27人(人员编制:24人) | 年末资产总额:1965.4万元;负债总额:146.9 万元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 年初预算资金:945.34(不含上级拨款预算) | |||||
年度收入总额:3144.8(含上级拨款) | 年度支出总额:3726.4(含上级拨款)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3144.8 | 其中: 基本支出:510.79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3215.6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其他资金: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炎陵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儿童和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工作、福利彩票管理、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全县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工作。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 |||||
部门整体支出 | 产出指标 | 指标1(部门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例):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90%。 | ||||
效益指标 | 指标1: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支出情况分析: |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夯实;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 ||||||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主动站位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围绕全县大局,大力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4月29日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县民政工作,肯定了民政工作成绩,审议了我县民政重点工作。兜底保障有力。做好了沔渡镇上馆、石坝驻村帮扶工作。认真履行驻村帮扶职责,抓好所驻两村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助力两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抓两村产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两村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完成了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 ||||||
存在的问题 | 一是我县基础薄弱,养老服务、殡葬、社会福利等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比较滞后;二是基层民政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少且年龄偏大,机构改革后压力大;三是项目建设推进难度大,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建设调整用地存在困难等。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断确保各类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县财政加大本级配套力度。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吴海燕 联系电话:26236138 填报日期:2020.9.9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评价得分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 3分:①+②+③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5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 5分:①+②+③+④ | ||||
预算配置 | 12 | 财政供养人员 | 4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0分:年末在职人员27人,编制人数24人,超过112个百分点 | |
“三公经费”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 |||
重点支出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4分: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90% | |||
过 程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4分:预算调整率=0 |
支出进度 | 4 |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 4分: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 | ||||
资金结余 | 4 | 当年无结余,4分; | 4分:当年无结余 | ||||
“三公经费”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00000,实际支出78000元,变动率78%<100%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16 | 管理制度 | 6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6分:①+②+③ | |
资金使用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分:①+②+③+④+⑤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分:①+②+③+④+⑤ | |||
资产管理 | 12 | 管理制度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4分:①+②+③ | |
资产管理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5分:①+②+③+④+⑤ | |||
固定资产 | 3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3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16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 |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 10分:①+②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6 |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分:质量达标率达到100% |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0 | 经济效益 | 4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12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评价良好 | |
社会效益 | 4 | ||||||
生态效益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分:满意率100% | |||
合 计 | 100 | 96 |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高龄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家庭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二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有一项指标完成“有些困难”,视为半失能;只要有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完全失能;三是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农村低保老年人。
按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每年年底发放一次,2019年共发放103人,发放金额49440元。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 第六章第二节(第26页)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3.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1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湘政办发[2012]110号) 第三部分第(一)条第4点(第5页)
(二)高龄补贴:
1.80-89岁老人高龄补贴
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2019年上半年共发放3975人,发放金额1145400元,2019年下半年共发放4012人,发放金额1153250元。
2.90-99岁老人高龄补贴
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2019年上半年共发放504人,发放金额276550元,2019年下半年共发放521人,发放金额287350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因这两项资金的发放人员都是老年人,有年龄长,身体状况较差,所以年度内的数据是动态的,资金难以与预算数字一致。
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炎陵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