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1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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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其他

 

 

 

 

第一部分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股(室)3个: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股(财务股)。下设炎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炎陵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截止2019年12月底,核定编制14名,(行政编0人、机关后勤编0人、全额事业编8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803.78万元。与2018年收、支总计0万元相比,增加803.7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才成立。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3.78元,其中:基本支出803.7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3.7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才成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3.7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才成立。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的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68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的98.62%;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的1.38%;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的0%;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的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78万元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3.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0.75万元,支出决算为73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数为15.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数为8.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2.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理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3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数据。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803.78万元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803.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决算支出803.78万元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其中:基本支出803.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度对单位深化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803.78万元。本单位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基本达到了年初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和效益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程序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2、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34.5万元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其他

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因此只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站炎陵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其他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一切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兵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全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期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9.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活动。

10.完成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编制14人,在职人数9人。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三)人员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6人,全额事业编8人。2019末在职人数9人,借调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全年收入80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78万元。注:我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2019年全年支出8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78万元(人员经费766.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7.29万元)。注:我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认真开展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前期工作,及时做好退役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双拥优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做好本单位扶贫等工作,完成了年度任务与支出,实现了预期目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受益对象满意率90%。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口径不足,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或预算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议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全口径预算充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业务性专项预算。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负责人:欧阳剑

年末职工人数:9人(人员编制:14 人)

年末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资金:0万元

年度收入总额:803.78万元

年度支出总额:803.78万元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803.78

其中: 基本支出:803.78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负责全县各类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褒奖纪念活动,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整体绩效目标

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情况等。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预算配置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以内,“三公经费”变动率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按照财政要求编制,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及时支付到位,年终决算结余基本持平,“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以内。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维护社会稳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群众满意度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  结论

支出情况分析:2019年全年收入80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78万元。2019年全年支出8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78万元(人员经费766.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7.29万元)。我局为新增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收入按预算完成,全年支出在年度内完成,年末结余基本持平,部门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绩效目标达到目标设定要求。

自我评价结论:优秀

存在的问题

1、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口径不足,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或预算不足。

改进措施与建议

建议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全口径预算充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业务性专项预算。

归口管理业务股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张萍            联系电话:  26220316填报日期:2020年9月7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投    入

目标设定

8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5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5

预算配置

12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4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4

“三公经费”
变动率

4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4

重点支出
安排率

4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80%(含)-90%,计3分;
70%(含)-80%,计2分;
60%(含)-70%,计1分;
低于60%不得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4

过    程

预算执行

16

预算调整率

4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0-10%(含),计3分;
10-20%(含),计2分;
20-30%(含),计1分;
大于3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出进度

4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4

资金结余

4

当年无结余,4分;
当年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3分;
当年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4

“三公经费”
控制率

4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4

过      程

预算管理

16

管理制度
健全性

6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6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符合政府采购及基建预决算评审相关要求;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资产管理

12

管理制度
健全性

4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4

资产管理
安全性

5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5

固定资产
利用率

3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

产   出

职责 履行

16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10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考核得分/总分)*4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10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6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2013年部门(单位)实际完成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数中,质量达到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6

效  果

履职 效益

20

经济效益

4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12

社会效益

4

生态效益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8

合   计


100



96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资金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19年,我县纳入管理的企业军转干部共有28人(均已退休)。2019年度,我局及时按月发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52.944996万元;春节、八一节期间,我局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 5.6万元;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险10.0728万元。一年来,我局将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扎实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了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稳定、思想稳定、情绪稳定,2019年,我县未发生因企业军转干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

二、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及时按月发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52.944996万元;春节、八一节期间,我局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 5.6万元;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险10.0728万元。整体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到位,无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9年度,我局及时按月发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52.944996万元;春节、八一节期间,我局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 5.6万元;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险10.0728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此项目整体支出68.617796万元,其中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52.944996万元;春节、八一节慰问金发放5.6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和救助款10.0728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深入扎实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了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稳定、思想稳定、情绪稳定,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因企业军转干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我局将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扎实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稳定、思想稳定、情绪稳定。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优抚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军人及其家属等优抚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工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地方政府为鼓励参军而设立的,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年底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对你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炎陵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18年起发放标准为每户每年15000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是自2011年11月1起,我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按服役每满一年补助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县委、县政府历来对优抚安置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有效保障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维护了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的主要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 株洲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株洲市民政局 株洲市财政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等,这些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支出立项提供了充分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绩效分析及主要绩效

根据炎陵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度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99.5万元的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019年始终把保障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湖南省、株洲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应征适龄青年入伍积极性,高标准完成我县夏秋季征兵任务,深入推进兵役工作落实。2019年9月份为全县133名现役军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99.5万元,每人每年15000元标准发放。保障了义务兵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提高全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就业创业和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主创业。2018年3月份为2017年秋冬退出现役的64名退役士兵,按服役每满一年补助3000元的标准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2.4万元。

积极开展军人立功,家属受奖活动,激发军人保家卫国的热情,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今年我县有29名现役军人在部队分别荣立三等功、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奖,对其家属按标准进行了奖励,共发放奖励金3.8万余元。

(二)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拓展退役士兵培训途径

2018年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51人,我县去年联系了6家培训机构,推出了汽车维修与汽车美容、工程机械运用、汽车驾驶、计算机培训等专业,退役士兵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基本满足退役士兵的培训意愿。2018年共有37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支出预计15万元。

(三)认真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安置工作

2018年11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退伍安置领导小组组长文专文主持召开炎陵县退伍安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县2018年接收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三期以上退役士兵依照政策规定安排了工作。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为430元/人.月,3人每人发放5个月计2150元,共发放6450元。

三、主要经验、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主要经验

1、严格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我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的管理,自觉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管、专用。定期不定期接受上级民政部门对各地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得到一致好评。全面推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途径,加快资金下拨速度,改善管理水平,提高运转效率。

2、全面落实和执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着力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始终把保障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有效保障了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落实。

3、创新机制,加强优抚安置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紧紧依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退役军人事务内部资源,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推进优抚服务管理机制创新。“退役军人之家”项目运转良好,连续五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县”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县双拥优抚事业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得到新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军队建设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优抚安置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1、优抚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经过长期努力,优抚工作在法制化和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优抚政策法规,对于保证依法优抚、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的抚恤优待政策与市场发展要求不相符合,有的规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随着养老、医疗、失业、劳动用工、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抚恤优待制度与国家各项制度改革进程不相适应,部分优抚工作难以良好开展。我国作为优抚大国,至今没有一部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通过的优抚保障法律,优抚工作规定只是附庸于《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条款,而且很多的项目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和行政命令的层次上,这十分不利于优抚工作的开展。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抚恤优待法,使广大优抚对象的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2、基层优抚工作保障力量薄弱。一是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人员未完全到位、不稳定周还要兼职其他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圆满完成优抚工作、安置工作、双拥工作、军休工作、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工作,一个独立局少不了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在目前编制情况下,县局工作人员紧缺,乡镇一级更是任务繁重。因此,搞好军人事务工作,必须从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方面协调解决工作人员难题,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基层工作队伍,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工作经费紧张。基层的优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比如优抚安置信息平台的建设、政策的宣传、被优抚对象的走访和调查工作、办公场所的建设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各县市普遍存在优抚工作经费紧张,地方配套资金困难的问题。优抚工作经费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优抚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3、特殊群体的非政策性需求难以满足。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提到因优抚对象当年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应当继续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性救助。但结余资金具体如何发放,确保公正、公平、公开使用,没有可参照的具体统一标准。

4、优抚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不够。目前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工作的途径不多,主要是社会优待金,而社会优待金仍存在财政投入不足,城镇优待金来源不规范等缺陷。作为社会化实质性标志的社会中介机构和民间机构尚未真正参与到优抚保障上来。由于优抚对象多,完全靠财政负担解决全部问题极不现实。因此,需探索一条依靠社会力量来共同做好优抚工作的新路子。

(三)对策建议

1、加快统一立法,制定优待抚恤法。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经过长期努力,优抚工作在法制化和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优抚政策法规,对于保证依法优抚、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的抚恤优待政策与市场发展要求不相符合,有的规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随着养老、医疗、失业、劳动用工、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抚恤优待制度与国家各项制度改革进程不相适应,部分优抚工作难以良好开展。我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国家层面而言,理应尽早开展抚恤优待方面的统一立法工作。就湖北省层面而言,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优抚文件的精神,适时修订那些已经严重滞后、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出台一些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以试验性立法弥补全国人大立法供给的不足,以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优抚对象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并使之制度化、法治化。

2、加强优抚工作宣传力度,促使形成多方面的共识。一是要宣传新形势下做好优抚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把优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解决当地开展优抚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如增加基层优抚工作人员编制,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等实际困难。二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优抚对象的历史贡献,积极营造尊重、关心、帮助优抚对象的氛围,落实社会优待各项措施,提高他们的荣誉感。三是着力提高从事优抚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优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做到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3、实现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优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大自然减员优抚结余资金与民政其他救助资金的整合力度,在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管下,实施阳光操作,用足用好结余资金,提高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将情系民生问题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三难”问题。

4、引导社会力量参加优抚服务,构建全社会参与新格局。目前的优抚保障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与发达国家相比,社会面的参与远远不够。要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解释优抚政策;收集、整理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反馈;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有需要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信息;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和拥军的活动;其他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有关的公益资助项目。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可以采取三种模式进行:一是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模式,二是基层服务网络模式,三是志愿服务模式。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稳控专项经费和保障公务用车资金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新组建的单位,县一级全额预算单位。人员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作为新组建的单位,本级财政安排50万元用于购置各类办公用品及其他各项开支,保证单位业务正常开展和运转。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

县财政局从年初预算中调剂安排50万元用于本局开办费

(二)项目资金

购置办公桌13张,沙发6套,条柜5张,茶水柜6张,条柜2张,文件柜10个,台式电脑12台,手提1台,复印机打印机10台,碎纸机2台,空调挂式4台,立式1台,档案室设备一套, 共计22.12万元,用于差旅费、文具类、日常用品类、局机关大楼维修改造及监控、订阅报刊杂志、电信服务费等办公经费共计25.79万元,共计47.91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开办费使用过程中,厉行节约,不超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报批,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档案室建设采取的是先使用后付款,局机关大楼维修改造和监控工程验收程序完备。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固定资产方面,办公室建立台账,专人专用专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购置各项办公用品和使用办公经费,确保职工正常有序开展工作,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及时有效完成本局承担的各项职能责任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还剩余2万余元,要计划使用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验:先计划后实施,多方询价,对比性价比,厉行节约。

建议:我局承担涉军维稳这一块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大,要加大投入。

 

 

 

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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