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1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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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炎陵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其他

 

 

 

 

 

第一部分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能是保护本县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打击滥伐、盗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维护县内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致力于为我县的林业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机关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防火中队炎帝陵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沔渡派出所、桃源洞派出所。

无纳入2019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70.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28.32万元,增长35.53%,主要是因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以及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94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0.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28.32万元,增长35.53%,主要是因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以及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8.32万元,增长35.53%,主要是因为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55万元,占30.38%;公共安全支出461.03万元,占52.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7万元,占5.47%;卫生健康支出26.72万元,占3.07%;农林水支出32.07,占3.68%;住房保障支出38.9万元,占4.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未做预算,主要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用于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42.02万元,支出决算为46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2万元,支出决算为4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有1名人员辞职,3名人员退休,本单位停止了对他们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有1名人员辞职,3名人员退休,本单位停止了对他们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有1名人员辞职,3名人员退休,本单位停止了对他们的生育保险基金补助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初预算为1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医疗的正常调增。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03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的正常调增。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47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安排的一个月医疗费用在2020年度才下达指标进行支付,决算数为2019年度的大病医疗单位部分费用。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支出为财政拨款的追加项目,年初未进行预算申报,属于中央和省级森林公安局下达的用于森林公安办案和装备经费的转移支付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初预算为38.5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7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72.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无预算,无支出,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按照“坚持原则、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04万元,增长3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森林公安行业面临体制改革创新,我局与行业内其他相关领域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访问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7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湘财预(2019)181号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确保一般性支出费用得到有效的压减,与上年相比减少2.68万元,减少26.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湘财预(2019)181号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确保一般性支出费用得到有效的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6万元,占37.0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2万元,占62.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378人次,主要是我局与行业内其他相关领域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访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炎陵县森林公安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用油、维修以及正常保养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4.28万元,增长81.56%。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未做预算,主要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用于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以及弥补年初预算经费不足的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8.21万元,用于开展新警入职培训,人数8人,内容为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和从警能力的相关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其他

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因此只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站炎陵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其他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防火中队五个机构,下设炎帝陵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沔渡派出所、桃源洞派出所四个机构,共九个机构。核定全额政法行政编制40人,本年发生的退休人员3人,辞职人员1人,截止2019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4人。退休17人,遗属人员3人。

根据《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能是保护本县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打击滥伐、盗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维护县内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致力于为我县的林业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年初预算资金5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全额拨款576.86万元,占年初预算总资金的100%。2019年度收入总额870.94万元;2019年度支出总额87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94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支出为594.2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68.23%;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为276.6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31.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的主要绩效目标是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行考评,以绩效考核、执法质量考评方案为抓手,突出政治建警为中心,全力完成工作,全面提升能力建设;提高全年侦破案件精准率和执法质量率,在确保工作成效的同时,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性,深挖涉林违法犯罪线索,要办大案、办精品案,确保我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生态资源安全,为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再立新功;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建设借助公安体制、制度改革之契机,我局将积极探索,力争在湖南省森林公安系统开创生态执法办案改革先河,打造一支生态文明建设铁军。

其中业务考评工作在2019年底由我局业务考评小组领头,对我局各队所室的2019年度的业务工作进行点对点考评,考评工作圆满完成,完成率100%;2019年,我局结合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共接处警103起,立刑事案件20起、破刑案24起,刑拘3人、移送起诉29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立3起,林政处罚3人、监居1人、取保候审8人。为国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提高全年侦破案件精准率和执法质量率圆满完成,完成率100%;结合队伍建设实际,聚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宗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狠抓政治学习和法制学习。针对全局人员年龄结构断层、警员业务能力不突出状况,坚持提高民警专业知识素养,利用周一的例会和周五的学习制度,组织全局民警学政治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阶段性圆满完成,完成率100%。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本单位已实行的整体绩效考核结果来看,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对绩效目标是否达标的考核过程大多主要由上级主管人员来完成,这种考核方式由于其信息反馈免较窄,难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在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过程中,未对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使得评价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后是部分绩效目标的设定缺乏相对应的数量、质量资料,以致无法衡量整体绩效达标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本次整体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单位准备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一方面本单位将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认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另一方面本单位也将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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