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案例二
信息来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2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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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生态环境部 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株洲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株环办[2021]6号)。
【政策干货】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部门"放管服"改革力度,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在市级审批规定时间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环评审批时间,环评报告书审批不超过20天,报告表不超过15天。
【案例】 为助推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在国家环保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内,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完善业务指导、跟踪服务等机制,为项目尽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创造条件。2021年7月,炎陵县圣旺环保机制炭厂改扩建项目、炎陵香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油加工项目、湖南亿海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链汽车零组件生产项目、湖南博友等离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纳米等离子自动化设备制造及来料代加工项目在提交申请审批的资料中,尚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相关资料,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考虑到企业进行排污权总量指标线上交易需要一些时日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容缺受理,让企业尽早拿到了批复,为这些企业提早开工投产开辟了"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