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案例三
信息来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2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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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领域"温暖企业"行动若干政策》(株建联字[2019]21号
【政策干货】 实施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对办好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项目,对二级以上资质或信用A级或四上开发企业,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降至房屋预售总额的5%;对二级以下资质且信用B级开发企业,其项目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降至房屋预售总额的10%;写字楼的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降至房屋预售总额的5%。
【案例1】 由湖南神农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九里晴川三期16栋、17栋、18栋项目,在2021年1月5日申请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证前我局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领域"温暖企业"行动若干政策》(株建联字[2019]2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炎政办函[2020]23号)文件要求,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将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从房屋预售总额的30%降至5%,使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增强,促进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