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炎陵县供水中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案例
信息来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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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关于企业安装工程费用按预算下浮15%的通知(炎水字〔2021〕4号)
【政策干货】企业安装工程费用按预算下浮15%(不含税)
【案例】2021年8月19日炎陵县株洲托普硬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到我中心申请报装,我中心接到申请当日就安排专人上门勘察,8月20日出具安装工程预算书,8月23日该司负责人前来我中心签订给水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按工程预算总造价30119.44元下浮15%(不含税)25975.00元进行包干,合同签订后立马安排施工,8月24日安装完成即可开阀通水。切实降低企业获得用水成本,狠抓时限全力助力企业发展,解决企业用水头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