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炎陵县税务局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2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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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政策干货】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

  【案例】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仅在首次退税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退税时,未要求其重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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