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炎陵县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进行预缴申报时享受减免优惠兑现案例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2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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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政策干货】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株洲市祥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其2021年对2020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进行预缴申报时,已享受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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