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财政局惠企政策公示
信息来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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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为企业提供免抵押、低利息信用贷款
核心条款
由省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出资,作为风险保证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不低于保证金5倍放大额度,为园区民营企业、工业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低利息信用贷款。
政策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试点的通知》(湘财金〔2020〕40号)
受惠对象
园区民营企业、工业企业、小微企业
政策执行/发布日期
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本地主管部门
县财政局,吴莉淑28684041
核心内容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核心条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就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2021年以后新发放的贷款利息1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予以贴息。
政策来源
《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17〕108号)
受惠对象
创业个人、小微企业
政策执行/发布日期
2017年8月4日
本地主管部门
县财政局,吴莉淑2868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