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农业农村局企政策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25 16:21
分享到

  核心内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
  核心条款
  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以内的,按照场贷款市报价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贷款额度在1000-5000万元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0%进行贴息;贷款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进行贴息。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两场”中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范围的年出栏量调整为500头以上。
  政策来源
  (湘财预〔2021〕208号)
  受惠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政策执行/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8日
  本地主管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刘文飞13975377778


  核心内容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核心条款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31号)文件要求,给予种粮仕途社和种粮大户实际种粮补贴。
  政策来源
  (湘财预〔2021〕131号)
  受惠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政策执行/发布日期
  2021年8月2日
  本地主管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何晓辉15096352921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