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企政策公示
信息来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核心内容 免予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核心条款 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应当免予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政策来源 《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受惠对象 炎陵企业 政策执行/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 本地主管部门 县城管局,段军山26239176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