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总工会惠企政策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1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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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政策干货 | 政策依据 | 申报条件(对象) | 责任部门 | 责任科室 | 联系电话 |
| 1 | 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 局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实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 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 2.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工财[2021]1号) | 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 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进行小微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 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 炎陵县总工会 | 财务室 | 0731-26229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