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住建局2023年惠企干货政策公示表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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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3年4月4日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责任科室

责任人

1

住建、消防、人防将“串联”审查改为“并联”审查,实行“多图联审”,极大缩短了施工图审查时间,我县审批耗时由50个工作日左右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大大提高了审查效能。

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湖南省消防总队《关于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的通知》(湘建设〔2018〕235号);

2.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消防支队《关于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的通知》株建联字〔2019〕5号。

建设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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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将施工图审查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所需审查服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

2.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炎陵县财政局《关于报销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炎建财联字〔2018〕1号。

建设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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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行建设工程联合验收:验收阶段取消过去众多部门(国土、规划、房产、园林、人防、气象、灯饰等)分散验收,分别出具验收报告的模式,改为联合验收工作模式,采取并联审批方式,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资规、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查资料、现场踏勘,采用一个公章对外办结,验收结果抄送相关部门。验收耗时由过去的4至5个月缩减到目前8个工作日,有效地推进了审批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建设项目验收审批效率。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15〕68号)文件精神

行政审批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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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怀中 26236117

 

4

精简审批环节-取消审批事项中(9)取消施工许可申请中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材料和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11)取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改为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原来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时需要资金证明、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协议,现在这些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收取承诺书,为企业节约办理时间,切实服务了企业。

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9〕8号)

行政审批股、建设工程管理股

潘斐妙26236118

尹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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