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第二季度惠企政策兑现案例公示情况汇总表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0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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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填报时间:2023 年6月30日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兑现案例

数量

说明

1

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土地出让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最长可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2年内全部缴清(计息),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株政发[2023]7号)

 

2033年6月,我县挂牌出让2023-7、2023-10号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土地价款分期缴纳,1个月内缴纳50%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在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

0

暂无企业符合相关要求,并申请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方案中确定的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

2.创新工业用地有偿使用方式,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制度。主要分为:1.一次性出让。可设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五种出让年期。结合修正系数确定出让价格。2.先租后让。第一阶段投资开发期,土地可租赁取得;第二阶段出让期,将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3.工业用地租赁。设定租赁年限为10年、15年或20年。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资规[2020]9号)

2023年2月县自然资源局以弹性年期供应方式,将位于霞阳镇炎西村1宗23.6亩的工业用地进行挂牌出让。弹性供应年限设定为30年,出让价格为50年期出让价格的70%。3月27日,炎陵县龙酃公司成功摘牌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0


2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423笔、涉及企业36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57410

423


3

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向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报建手续。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建设方案》的通知 (湘自然资发〔202056号)

炎陵县九龙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1


4

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发企业购置土地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1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方案中确定的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补齐相关手续。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株政办函〔202033号)

0

暂无企业符合相关要求,并申请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方案中确定的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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