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一季度惠企政策兑现 案例公示表
信息来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填报时间:2024年3月22日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兑现案例
数量
说明
1
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免予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发布公益广告时间或者面积超过相应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城市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令 第4号)第三章 设置管理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炎陵县裕达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审批大型户外广告,在炎陵中路边贸市场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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