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二季度惠企政策兑现案例公示表

信息来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2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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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盖章) 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填报时间:2024年6月20日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兑现案例

数量

说明

1

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免予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发布公益广告时间或者面积超过相应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城市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令 第4号)第三章 设置管理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1、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批大型户外广告,在康乐大道旁,县疾控中心入口处设置公益广告指示牌。

2、炎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型户外广告,在九龙工业园区兴泰新材料公司路口设置公益广告,用于消防安全宣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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