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二季度惠企政策兑现案例公示表
信息来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2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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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填报时间:2024年6月20日
序号 | 政策干货 | 政策依据 | 兑现案例 | 数量 | 说明 |
1 | 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免予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发布公益广告时间或者面积超过相应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城市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 《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令 第4号)第三章 设置管理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 1、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批大型户外广告,在康乐大道旁,县疾控中心入口处设置公益广告指示牌。 2、炎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型户外广告,在九龙工业园区兴泰新材料公司路口设置公益广告,用于消防安全宣传。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