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第二季度惠企政策兑现案例公示表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2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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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干货 | 政策依据 | 兑现案例 | 数量 | 说明 |
1 | 1.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对出让的房地产项目用 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设置。 2.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发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1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方案中确定的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 |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炎政办函〔2020〕23号 | 无 | ||
2 |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7笔、涉及企业4家,减免不动产登记费1260元 | ||
3 | 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向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报建手续。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建设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56号) | 无 | ||
4 | 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发企业购置土地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1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方案中确定的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补齐相关手续。 |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株政办函〔2020〕33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