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24 10:49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股(室)3个: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股(财务股)。下设炎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炎陵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底,核定编制14名,(行政编3人、机关后勤编0人、全额事业编7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本单位无二级机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521,923.2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84,090.56元,增长155.3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于3月份成立,由于年初没做预算,本单位没有工资福利支出,人员都是到原单位进行发放;二是项目资金1-7月份的退役军人各类优抚补助、优抚医疗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是到民政局发放的,8月份以后这块资金才到本单位支出,所以存在着很大差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21,92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1,923.28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21,923.28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3,684.47元,占98.16%;项目支出378,238.81元,占1.8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21,923.2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84,090.56元,增长155.3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于3月份成立,由于年初没做预算,本单位没有工资福利支出,人员都是到原单位进行发放;二是项目资金1-7月份的退役军人各类优抚补助、优抚医疗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是到民政局发放的,8月份以后财政将这块资金拨到本单位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21,923.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84,090.56元,增长155.32%,主要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于3月份成立,由于年初没做预算,本单位没有工资福利支出,人员都是到原单位进行发放;二是项目资金1-7月份的退役军人各类优抚补助、优抚医疗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是到民政局发放的,8月份以后这块资金才到本单位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21,923.2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27.78元,占0.1%;
国防(类)支出0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0%;
教育(类)支出0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90,321.7元,占97.9%;
卫生健康(类)支出322,309.8元,占1.57%;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0%;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0%;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0%;
金融(类)支出0元,占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88,464元,占0.43%;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0%;
其他(类)支出0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0,938元,支出决算数为20,521,923.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8.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827.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7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本级没有预算到这块军队转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这是上级直达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950938元,支出决算数为2009032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2.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本级没有预算,这是上级拨的直达各类优抚资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83976元,支出决算数为90930.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269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7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1433026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16991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153143.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433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1366335.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2760元,支出决算数为2881.0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2160元,支出决算数为2364.2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676730元,支出决算数为797445.4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7.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08990.22元,支出决算数为209097.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1.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890元,支出决算数为4679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808元,支出决算数为15227.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260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698元,支出决算数为6202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2.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5692元,支出决算数为884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43,684.47元,其中:人员经费19,982,473.98元,占基本支出的9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1,210.49元,占基本支出的0.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9,817元,完成预算的98.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9,817元,完成预算的9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17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17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个、来宾121人次,主要是上级对各类优抚资金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210.49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626.49元,增长1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元,无召开会议经费开支;无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开展培训经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一切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兵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全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期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9.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活动。
10.完成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编制14人,在职人数10人。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三)人员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6人,全额事业编8人。2020末在职人数10人,从炎陵县沔渡镇镇政府借调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全年收入205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19万元。基本支出201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和服务支出2.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7.8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认真开展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及时做好退役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双拥优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做好本单位扶贫等工作,完成了年度任务与支出,实现了预期目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受益对象满意率95%。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口径不足,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或预算不足。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议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全口径预算充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业务性专项预算。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我县纳入管理的企业军转干部共有28人(均已退休)。2020年度,我局及时按月发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5.247万元;春节、八一节期间,我局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 8.723万元;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险16.03万元。一年来,我局将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扎实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了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稳定、思想稳定、情绪稳定,2020年,我县未发生因企业军转干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
二、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及时按月发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5.247万元;春节、八一节期间,我局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8.723万元;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险16.03万元。整体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到位,无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及时按月发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5.247万元;春节、八一节期间,我局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 8.723万元;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险16.03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此项目整体支出40万元,其中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5.247万元;春节、八一节慰问金发放8.723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和救助款16.0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深入扎实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了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稳定、思想稳定、情绪稳定,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因企业军转干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我局将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扎实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稳定、思想稳定、情绪稳定。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优抚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军人及其家属等优抚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工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地方政府为鼓励参军而设立的,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年底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对你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炎陵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18年起发放标准为每户每年15000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是自2011年11月1起,我县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县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按服役每满一年补助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县委、县政府历来对优抚安置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有效保障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维护了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的主要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 株洲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株洲市财政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等,这些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支出立项提供了充分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绩效分析及主要绩效
根据炎陵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度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80万元的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020年始终把保障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湖南省、株洲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应征适龄青年入伍积极性,高标准完成我县夏秋季征兵任务,深入推进兵役工作落实。2020年9月份为全县72名现役军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08万元,每人每年15000元标准发放。保障了义务兵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提高全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就业创业和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主创业。 2020年12月份为2020年秋冬退出现役的48名退役士兵,按服役每满一年补助4500元的标准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0万元。
积极开展军人立功,家属受奖活动,激发军人保家卫国的热情,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今年我县有16名现役军人在部队分别荣立三等功、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奖,对其家属按标准进行了奖励,共发放奖励金2万元。
三、主要经验、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主要经验
1、严格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非常重视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的管理,自觉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管、专用。定期不定期接受上级部门对各地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得到一致好评。全面推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途径,加快资金下拨速度,改善管理水平,提高运转效率。
2、全面落实和执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着力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始终把保障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有效保障了义务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落实。
3、创新机制,加强优抚安置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紧紧依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退役军人事务内部资源,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推进优抚服务管理机制创新。“退役军人之家”项目运转良好,连续五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县”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县双拥优抚事业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得到新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军队建设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优抚安置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1、优抚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经过长期努力,优抚工作在法制化和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优抚政策法规,对于保证依法优抚、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的抚恤优待政策与市场发展要求不相符合,有的规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随着养老、医疗、失业、劳动用工、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抚恤优待制度与国家各项制度改革进程不相适应,部分优抚工作难以良好开展。我国作为优抚大国,至今没有一部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通过的优抚保障法律,优抚工作规定只是附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条款,而且很多的项目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和行政命令的层次上,这十分不利于优抚工作的开展。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抚恤优待法,使广大优抚对象的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2、基层优抚工作保障力量薄弱。一是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人员未完全到位、不稳定还要兼职其他工作,在目前编制情况下,县局工作人员紧缺,乡镇一级更是任务繁重。因此,搞好军人事务工作,必须从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方面协调解决工作人员难题,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基层工作队伍,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工作经费紧张。基层的优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比如优抚安置信息平台的建设、政策的宣传、被优抚对象的走访和调查工作、办公场所的建设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各县市普遍存在优抚工作经费紧张,地方配套资金困难的问题。优抚工作经费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优抚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3、特殊群体的非政策性需求难以满足。根据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下发的文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提到因优抚对象当年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应当继续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性救助。但结余资金具体如何发放,确保公正、公平、公开使用,没有可参照的具体统一标准。
4、优抚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不够。目前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工作的途径不多,主要是社会优待金,而社会优待金仍存在财政投入不足,城镇优待金来源不规范等缺陷。作为社会化实质性标志的社会中介机构和民间机构尚未真正参与到优抚保障上来。由于优抚对象多,完全靠财政负担解决全部问题极不现实。因此,需探索一条依靠社会力量来共同做好优抚工作的新路子。
(三)对策建议
1、加强优抚工作宣传力度,促使形成多方面的共识。一是要宣传新形势下做好优抚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把优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解决当地开展优抚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如增加基层优抚工作人员编制,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等实际困难。二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优抚对象的历史贡献,积极营造尊重、关心、帮助优抚对象的氛围,落实社会优待各项措施,提高他们的荣誉感。三是着力提高从事优抚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优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做到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2、实现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优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大自然减员优抚结余资金与民政其他救助资金的整合力度,在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管下,实施阳光操作,用足用好结余资金,提高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将情系民生问题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三难”问题。
3、引导社会力量参加优抚服务,构建全社会参与新格局。目前的优抚保障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与发达国家相比,社会面的参与远远不够。要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解释优抚政策;收集、整理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反馈;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有需要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信息;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和拥军的活动;其他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有关的公益资助项目。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可以采取三种模式进行:一是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模式,二是基层服务网络模式,三是志愿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