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系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2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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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系统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系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系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系统是负责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机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政策规划。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等工作。制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法制监督股、医政药政医管股、卫生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股、炎陵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炎陵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炎陵县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

纳入财政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炎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炎陵县皮肤病防治所

3.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炎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炎陵县15个乡镇卫生院(炎陵县中村瑶族乡平乐卫生院、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渣卫生院、炎陵县中村瑶族乡卫生院、炎陵县下村乡卫生院、炎陵县策源乡卫生院、炎陵县水口中心卫生院、炎陵县垄溪乡卫生院、炎陵县十都镇卫生院、炎陵县沔渡中心卫生院、炎陵县霞阳镇卫生院、炎陵县沔渡镇石洲卫生院、炎陵县霞阳镇三河卫生院、炎陵县河西中心卫生院、炎陵县鹿原镇东风卫生院、炎陵县船形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本级以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68,707,736.4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22,217.57元,增长9.64%,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0,210,80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40,318.09元,占37.33%;上级补助收入3,359,401.32元,占1.29%;事业收入156,487,662.58元,占60.14%;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3,223,422.45元,占1.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2,297,841.72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10,929.52元,占91.27%;项目支出22,886,912.2元,占8.7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140,318.0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631,291.82元,增长48.29%,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专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140,31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2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731,291.82元,增长45.45%,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专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140,318.0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0,360元,占0.83%;

科学技术(类)支出6,000,000元,占6.3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1,151.69元,占1.99%;

卫生健康(类)支出71,085,827.4元,占74.72%;

城乡社区(类)支出14,000,000元,占14.72%;

住房保障(类)支出1,372,979元,占1.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06,834元,支出决算数为95,140,318.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9036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3368元,支出决算为25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08608元,支出决算为140792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取的是整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629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活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2243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死亡。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845.1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7976元,支出决算为4797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取的是整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0132元,支出决算为5564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降低。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90471元,支出决算为734427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用经费支出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5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用经费支出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60000元,支出决算为3560000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691900元,支出决算为691900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58397元,支出决算为12058397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328509元,支出决算为308595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用经费支出增加。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465418元,支出决算为3046032.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用经费支出增加。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354666元,支出决算为1491351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增加。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20978.7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248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621823.11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院(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3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23941元,支出决算为8456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32032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406855.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7474元,支出决算为318597.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12184元,支出决算为415111.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2784元,支出决算为23890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8014元,支出决算为122644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23459.6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专项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30487.7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救助专项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1736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救助专项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72992元,支出决算为1372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53,405.89元,其中:人员经费47,772,694.41元,占基本支出的66.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24,480,711.48元,占基本支出的33.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6,000元,支出决算为515,898元,完成预算的98.0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23元,完成预算的9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与上年相比减少3,417元,减少7.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6,000元,支出决算为475,975元,完成预算的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与上年相比增加457,975元,增长2,544.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923元,占7.7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5,975元,占92.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23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8个、来宾792人次,主要是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5,97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60,000元,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系统(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75元,主要是车辆保险、维修、汽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0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0,711.48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538,428.48元,增长173.76%。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及专用设备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000元,用于召开妇幼业务会议,人数352人(10次),内容为安排部署妇幼工作;开支培训费6,800元,用于开展疾控工作培训,人数172人(7次),内容为疾控业务知识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60,5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3,0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救护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采购金额: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支付的金额。


第五部分

附件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包含炎陵县皮肤病防治所、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炎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3人,实有人数153人。内设科室10个(含0个副处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法制监督股、医政药政医管股、卫生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股、炎陵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炎陵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炎陵县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本部门的主要职能职责是: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规划。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等工作。制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基本支出722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1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项目支出2288.6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0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资金使用、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年末资产总额3775.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21.59万元,流动资产2053.96万元;负债总额497.32万元;净资产总额3278.23万元。2020年度预算总支出7225.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4.48万元,资本性支出485.24万元。2020年度决算“三公”经费51.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4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整体支出绩效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精心指导下,县卫健局团结和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圆满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

1、围绕中心,确保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1)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取得确诊病例保持为零的阶段性成果。

(2)医卫改革不断深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财政补助提高至520元。全面推行就医“一卡通”、异地就医即时、“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制度;县域医联体实现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1.2%;次均费用下降12%。

(3)医疗能力逐步提升。一是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及8个卫生院业务用房修缮项目、6个卫生院发热门诊改造;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正在建设中,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合格103所,合格率86%。申报了15个“十四五”建设项目。二是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县二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6S精益化管理,强化专科建设、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实施高血压规范化诊疗与管理提升工程,乡镇卫生院开设高血压专病门诊;医疗质量安全实施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五项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主要指标均达标。三是大力实施医卫人才培养。2020年招录农村订单定向生7名、本土化人才培养8名;公开招聘10名;全科医生自筹培养15名、国家项目培养17名;实施学历提升、职称提升、适岗培训等人才奖励政策。

(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顺利通过第三次国家复审验收。

(5)人口家庭发展稳中向好。2020年,出生1598人;奖扶、特扶共3061人,手术并发症16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785人,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229人;完成计生系列保险53.5万元。

2、聚焦民生,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取得新成果

(1)公卫服务持续完善。一是公卫服务防病患。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益和质量,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二是疾病预防保健康。全面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和重大传染病、职业病、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等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优化调整应急队伍,不断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妇幼保健重优生。有效实施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等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2)“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1050人,完成率100%;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5232人,完成率100.62%;建制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村卫生室补助运转经费72万元全部到位,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3)健康扶贫日益巩固。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一站式”结算服务、“三个一批”专项行动、救治绿色窗口和通道全覆盖;“六重”保障体系日益巩固;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个人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达86%以上;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大病得到有效救治救助,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

3、服务大局,推进卫生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注重以党建引领卫健事业的发展,严格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及公立医院党委负责制;注重“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落实,强化工作指导、督导和考核;狠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和行风建设。

(2)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系统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增强从事宣传思想工作人员力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株洲党建”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水平。加强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微信群、QQ群的舆论监管,确保党对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

(3)严格综合监督执法。对全县80余家企业、294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18家集中式水供水单位进行全覆盖卫生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0余份,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5例,受理办结卫生许可30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调整。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爱卫工作

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炎陵县基本情况

炎陵县隶属于湖南省株洲市,地处湖南省东南部、罗霄山脉中段、井冈山西麓,总面积20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34万人,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014年、2017年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二)爱卫工作专项资金基本情况简介

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洁(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通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水治理提高饮用水标准,确保全县居民饮用水合格率达到100%,保障全县人畜饮水安全。进一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城区以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县城为总揽,确保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在每三年一次的复查中能顺利通过。力争每年创建2个以上省级卫生村、3个以上市级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1个,无烟单位创建3个。

爱卫工作专项经费主要包括: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经费、省、市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经费、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经费、改厕宣传经费、迎接国卫复审工作经费。

(三)范围及标准

建成区所有公共区域及公共场所(包括绿化带、绿地、大街小巷城市道路、下水道、流泥井、电信井、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车站、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厂、屠宰场、粮库、公园、大中型水体、死水坑塘、闲置空地和建筑工地等公共地带)。建成区所有沿街门店,“五小”行业(包括小超市、副食行业、美容美发店、小食品加工店、小餐饮店、小旅店、茶餐吧、粮油店、小网吧、废品收购站等门店)、建成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成区所有居民小区、负责建成区所有公共区域和公共场所灭鼠毒饵站建设与维护、商场、超市、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除“四害”,即灭蟑、灭鼠、灭蚊、灭蝇,城乡环境整治。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爱卫工作经费专项资金16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坚持专款专用,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单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制度。采取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监测等措施严格项目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灭鼠国家C级达标、灭蟑国家C级达标。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密度标准3倍以内,进一步美化了炎陵县的环境卫生,提高了炎陵人民的幸福指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省市爱卫办要求,爱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爱卫办办公经费每年在3万元以上,创建、除四害、改水改厕及健康教育等专项经费每年30万以上,目前爱卫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全县爱卫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财政增加爱卫工作经费。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经费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共3所,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现开放床位总数558张,其中县人民医院265张,县中医医院260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33张;核定编制总数389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45人,县中医院111人,县妇幼保健院33人;现有在岗职工575人,其中县人民医院308人,县中医医院222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45人;副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147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快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和临床技术、专科建设,大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建立科学的双向转诊制度和技术协作制度,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内容主要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人事编制、绩效分配、服务价格、支付制度、药品供应、综合监管等综合改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专项资金426万元已经全额到位。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上级财政医改专项补助资金326万元。

2.县本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资金经过了向县政府请示、同意,报县财政局下拨经费等程序,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炎陵县自2012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311个、全省8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全省4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之一。2012年9月28日召开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座谈会。2012年10月15日,县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出台了《炎陵县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炎陵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等文件,于2012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组织、编办、监察、财政、发改、卫健、人社、公安、民政、司法、市场监管、医保、审计、城投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成立了炎陵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局办公室,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按照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进行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影响改革进程的行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分别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明显加强。一是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直接管理明显加强。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来,县领导、县医管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多次听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了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监督。二是县级公立医院的内部管理明显加强。各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科学设置岗位,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实现了“人尽其才”;通过实行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强化工作数量、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等主要指标,进一步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院的公益性。

2.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就医时间有效缩短。患者在公立医院的平均挂号时间从改革前的45分钟缩短至10分钟,患者门诊候诊平均时间从40分钟缩短至20分钟。二是服务效率有效提升。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从改革前的10.75天缩短至8.4天,医院病床使用率从65.5%上升到88.8%。三是便民惠民措施有效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诊疗“一卡(码)通”、门诊“一站式”服务,实现无假日看病、参保病人住院费用即时结报,患者就医更加方便,住院陪护率明显下降。

3.医疗服务费用明显下降。目前,全县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费用控制较好,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根据全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前2012年与改革后2020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公立医院的医药费用控制较好,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呈现出“四升四降”的良好效果。一是医院总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增加。二是门诊人次、门诊收入增加。三是药品收入、药占比下降。四是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药费下降。

4.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一是患者满意度有提高。通过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发现,我县患者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医生技术水平等普遍感到满意,满意率显著提升。二是医务人员满意度有提高。改革后,三所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平均月收入增长15%,医务人员对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三是医院形象有提升。通过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前,县级公立医院正在由重规模建设向重内涵建设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趋利性向回归公益性转变,医院的社会形象得到明显提升。

(二)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是摸清“家底”。一方面,对县级公立医院近3年的运行情况、资产结构、财务收支、管理模式等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对取消药品加成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的收入、支出和财政、医保投入医改资金进行详细测算;另一方面,深入临床一线,采取个别交流、集体座谈、发放信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

二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配套改革措施,先后印发了《炎陵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炎陵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初拟方案》《炎陵县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炎陵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炎陵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炎陵县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促进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加大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

2.加大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力度。完善人事编制、薪酬制度、绩效分配、支付制度等改革。

3.加大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力度。拓宽医改资金投入渠道,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制度等方面改革。

4.加大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项目建设,做好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后期的扫尾工作,强化临床技术和专科建设。

5.加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双向转诊、技术扶持、对口支援、乡村一体化建设等方式,健全“市联县、县联乡、乡联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炎陵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与株洲市中心医院、湖南省直中医院、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合作,推动县级医院与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医联体建设。

6.加大便民惠民措施的开展力度。让老百姓享有便捷、价廉、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经验及体会

1.注重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及时进行部署。各县级公立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与我县实际紧密结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实情,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3.注重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县级公立医院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了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转变,为完成县级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

4.注重资金投入。县委、县政府克服财政困难,县财政安排100万元改革配套资金,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保障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5.注重合力推进。各级有关部门围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大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了推进全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入压力大。目前,国家在县级公立医院方面仍然缺乏刚性的财政投入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只能依财力量力而行。炎陵县是国家罗霄山脉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县,人口总量和财政收入总量都很小,改革资金短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级公立医院的长远发展。

2.卫生技术人才匮乏。目前,我县存在卫生队伍人员不足、力量不强、技术骨干紧缺等问题,不能有效满足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人才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

3.医疗机构水电费用缴纳价格标准与其公益性身份不相匹配。全县县、乡、村三个层面的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其公益性进一步凸显,且基层卫生院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医疗机构在水、电消费时缴纳的价格标准并没有与其公益事业单位的身份相匹配,而是按市场价格标准缴纳。

 六、几点建议

一是化解县级公立医院的原有债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因房屋建设、医疗设备购置,已累计负债较多。目前,三家医院均无偿还能力,如果长期负债将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为此,建议在医改过程中,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原有债务尽快由中央财政实行债务化解。

二是完善医改资金投入补偿机制。医改启动以来,“以药补医”机制已全面取消,投入补偿机制尚未完善,建议加大向国家和省、市财政和相关部门的声援力度,构建国家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合理分担医改资金投入的框架,共同建立和完善补偿长效机制。

三是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09]20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将全县乡镇卫生院按服务人口的1.4‰标准配备人员编制;县人民医院按核定床位数的1:1.4的标准配备人员编制,县中医院按核定床位数的1:1.5的标准配备人员编制,保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合适的人员数量。

四是建立卫生人才培养基金。设立“炎陵县卫生人才奖励基金”。基金来源: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基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中共炎陵县委、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炎陵县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炎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卫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优秀乡村医生实行专项津贴奖励;对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学医学生实行学费补助,激励优秀卫技人才留在基层。

五是同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建议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同步调整,促使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趋合理性,有利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炎陵县基本情况

炎陵县,隶属于湖南省株洲市,地处湖南省东南部、罗霄山脉中段、井冈山西麓,总面积20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34万人。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13项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提供经费保障的惠民政策,是我国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炎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共支出1214.4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834.37万元,村卫生室支出380.03万元。

资金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湘卫办发[2015] 10号)要求,使用项目资金。设立专账,严格按照文件指定范围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严格采取专款专用,由财政统一集中支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专人专账管理,严格资金支出审批程序,资金支出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联合炎陵县财政局下发《炎陵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炎卫字【202027号),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情况、服务效果等,实行数量、质量考核。县级考核组负责对卫生院的考核,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半年考核一次。卫生院负责对所辖村卫生室的考核,全年考核四次。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炎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完成了总目标任务,总体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综合知晓率和满意率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161383,建档率79.15%,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为1095,早孕建册率96.22%,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11186,健康管理率为96.6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9.27%,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数量和内容,反映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数量和质量,预防接种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为16796,管理率达到67.91%,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到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36%、98.59%;控制率都达到7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维持在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监督协管等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完成为100%。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基层公卫服务人员少。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扩展和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公卫服务人员人手不足的现象日趋凸显。建议增加基层项目单位工作人员编制,确保有人做事。

2. 基本公卫体检设备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无相应的检查设备很多体检要求的项目无法开展,建议上级配备免费检验设备,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

3. 公卫服务人员老龄化严重。承担专业技术指导职能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均年龄45.7岁,村卫生室60岁以上的村医51名,占比28%。建议上级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后备力量的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基层卫生院15所(不含大院农场卫生院),村卫生室153所,现有医务工作人员492名,其中:在编在岗196名,临聘人员296名(卫生院115人、乡村医生181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药分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财政保障;核定收支,以收抵支;绩效考核,合理分配”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改革。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建立科学的双向转诊制度和技术协作制度,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内容主要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编制、人事、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管等综合改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财政专项经费1073.8397万元已经全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上级财政医改专项补助资金253万元。

2.县本级财政定额补助资金820.839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资金经过了向县政府请示、同意,报县财政局下拨经费等程序,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10年12月31日0时起,全县16所基层卫生院全面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行网上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推进了基层卫生院综合改革,建立了五大运行新机制。一是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办基层卫生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面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主要职责是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多渠道保障。二是建立起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破除身份界限,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三是建立起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建立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与个人收入挂钩,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四是建立起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规范药品招标采购秩序。基层卫生院用药范围主要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和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示的非基药。

2013年7月31日0时起,全县村卫生室全面铺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是规范药品配备和采购。村卫生室只能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示的非基药。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上报药品采购计划,由卫生院统一集中网上采购。在卫生院设立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村卫生室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新农合政策和药品替代采购等工作。二是充分保障参保农民利益,落实村卫生室医保费用报销政策,积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引导基层农民患者走上理性化、有序化的分级诊疗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三是充分保障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利益,实行季度、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多渠道补助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县财政在统筹中央和省财政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专项补助后,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总数、服务数量等因素对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每年给予定额专项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组织、编办、发改、财政、卫健、人社、医保、审计、科工信局、市场监管、民政、公安、司法、教育、残联、总工会、城投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炎陵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药品费用大幅下降,群众直接感觉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群众的直接感觉是药品费用明显下降,医药负担明显减轻,实施10年来,出现了“两个显著”:一是药品价格下降显著。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销售价格同比医改前下降32%,尤其是部分原先价格较高的药品降幅十分明显。二是次均费用下降显著。门诊次均费用同比医改前下降35%,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医改前下降15%。

2.群众就医基本需求得到较好满足,“小病拖”的现象逐步缓解,“小病进村卫生室”的机制逐渐形成。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大部分小病、慢病、常见病的患者能及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有效减少小病拖成大病的现象发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明显上升,较比医改前增长34%,小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近救治成大多数群众的首选,小病进村卫生室的机制逐渐形成。

3.政府主导,购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进一步凸显。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转向以提高服务内涵、加强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效益为主。二是基层医务人员能够有一个更加规范的工作环境,更加重视基本技能、提高治疗水平、处理好医患关系。滥用激素、抗生素等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三是随着药品零差价、绩效工资的推行,基层医务人员其社会价值进一步得到体现。能够更加安心从事本职工作。可以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公益性进一步体现。

4.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规范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风险进一步降低。建立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品种,都是经过专家反复论证,临床长期使用,疗效确切可靠,毒副作用较小,既能够基本满足临床使用,又能极大降低用药风险,确保群众医疗安全。

5.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破窗效应”逐渐形成。一是健全渠道补偿机制,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基本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全面实行了一般诊疗费政策,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医保政策加强对基本药物报销的支持力度,基本药物和政策规定可用的非基药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支持范围。三是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四是进一步推进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进程,加强了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规范化管理。

(二)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县所有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于2010年12月31日和2013年7月3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全面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召开了多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题会议和卫生院院长、临床一线医务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分别参加的医改政策和相关业务培训。

3.全面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完成了基层医疗业务机构专项补助、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的各项测算工作,理清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渠道和补助额度。按照“政府主导,财政保障;核定收支,以收抵支;绩效考核,合理分配”的原则,制定了《炎陵县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在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收支差额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构建分级诊疗有效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以县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与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医疗联合体,强化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医疗设备配备,重点对基层卫生院配备临床所需的各种医疗设备,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盘活编制使用活力,优化岗位设置,分别以当前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数和基层卫生院编制总数为基础,重新设置岗位,打破原有身份,实行交叉合理流动,实现有限的医务人员合理配置。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下沉基层,畅通双向转诊。

2.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运行机制。优化卫健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简化卫健人才招聘和调整任用手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建立卫健人才培养奖励基金,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建立乡村医生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健全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3.构建医疗保险统一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合理分担、稳定可持续的动态调整筹资机制。确保政策范围内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

4.构建药品耗材供应保障规范运行机制。落实全县药品(含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等)带量采购政策,按政策要求将带量采购药品全部纳入县医保部门支付范畴。探索推行以县为单位或医疗机构联合集中采购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建立药品、耗材采购数据共享机制。

(二)主要经验及体会

1.统一实行药品网上采购和集中配送。公开选聘服务质量好的4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统一配送。

2.加大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现行政策,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规范基本药物用药行为。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用药行为,合理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4.收支两条线管理。成立了炎陵县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两条线会计核算中心,按照“核定收支、以收抵支;绩效考核、合理分配”的原则,对乡镇卫生院实行“院财局管院用”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5.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各基层卫生院的工作需要,在现有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科学设置人员岗位,建立了“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办法,制定《炎陵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6.合理配置村卫生室。采取“邻村联建”、“基层卫生院覆盖”和“基层卫生院派员组建”等方式,合理配置和安排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

(三)存在的问题

1.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基药和可采购的非基药品种较少。目前,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使用药品的范围是《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示的非基药等。统一实行“网上采购、集中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的价格、采购均是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集中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公示、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局限于药品采购的“三统一”原则和药品配送公司的配送能力不足的现状,势必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老百姓“用药荒”的困境。

2.部分基药和可用的非基药品种网上价格虚高。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大多数的同一品种、品规的基药和可用的非基药由于生产厂家不同而有高、中、低档不同的价位。一是价格偏低的基药和可用的非基药品种大部分采购不到。二是部分同样品种的基药和可用的非基药网上价格高于网外价格。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迫使用相对价高的药品,增加了老百姓的医药负担,医院成本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增加。

3.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我县县、乡、村三个层面的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株洲市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及相关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及药品采购环节更复杂的新问题,必然导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对村卫生室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更是难上加难。

 六、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医改资金投入补偿机制。医改启动以来,“以药补医”机制已全面取消,投入补偿机制尚未完善,建议加大向国家和省、市财政和相关部门的声援力度,构建国家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合理分担医改资金投入的框架,共同建立和完善补偿长效机制。

二是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炎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将全县乡镇卫生院按照服务人口的1.4‰标准配备人员编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适的医务人员数量。

三是建立卫生人才培养基金。设立“炎陵县卫生人才奖励基金”。基金来源: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基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中共炎陵县委、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炎陵县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炎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卫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优秀乡村医生实行专项津贴奖励;对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学医学生实行学费补助,激励优秀卫技人才留在基层。

四是同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建议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同步调整,促使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趋合理性,有利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计生专项

资金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炎陵县基本情况。

炎陵县,隶属于湖南省株洲市,地处湖南省东南部、罗霄山脉中段、井冈山西麓,总面积20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34万人。

(二)计生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计划生育专项经费进行规范管理,同时要求计生综治部门制订相关奖励优待政策,服务计生家庭,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到实处。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经费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死亡伤残扶助、并发症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奖励扶助范围及标准: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政府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

(2)1973年以来,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曾经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到奖励年度年满60周岁的。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奖励扶助政策。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本人及配偶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其子女死亡或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出生,且女方年满49周岁,政府每年给予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每人扶助9600元。

3、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保健费,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

4、计划生育并发症2020年度16名,都为三级,补助标准每人4800元/年。

5、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凡符合《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的,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元补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2020年计划生育扶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发放。

2. 2020年发放农村奖励扶助金287.6万元,已于202012月3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3.根据市2018年最新文件要求,独生子女死亡对象的发放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为每人每年9600元,独生子女伤残对象提高到每人每年9600元,手术并发症对象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炎陵县共发放特别扶助金177.6万元,手术并发症对象7.68万元,202012月31日前已全部拨付到位。

4. 2020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4.882万元,202012月底前已全部拨付到位。

5.2020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260.84万元,202012月31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炎陵县不断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靠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的公开、公正和专项资金的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四、项目绩效情况

1.在实施奖扶制度工作中,炎陵县各级卫健工作者不辞辛劳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实惠,用真情和汗水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好评,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2. 计划生育奖扶制度的实施,较好地缓解了炎陵县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老有所养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改善了农村计划生育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而丰富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多元探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在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普遍反映,奖励扶助受益面太窄,同样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有些没有得到奖励扶助。

2、村民反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奖扶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能解决的生活困难越来越少,希望提高奖扶金的标准。

3、应进一步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政策宣传,确保资格确认,同时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站奖励扶助对象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4、应该更多的关注特别扶助对象的生活和养老情况。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肇事肇祸等严重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奖励专项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炎陵县基本情况

炎陵县辖1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总人口20.34万,总面积2030平方公里。目前,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0个,其中二级甲等医院2个(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其他县直医疗卫生机构4个,建制卫生院10个,非建制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153个,民营医院1个,各医疗机构下属门诊部2个,医务室6个,个体私营门诊及诊所14个;卫计工作人员1031人,实际开放床位总数1230张。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为加强我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及管理监护工作,有效消除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营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湖南省实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的暂行办法》(湘综治办〔2016〕12号)‍、株洲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印发株洲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株综治办〔2016〕15号)等文件精神。炎陵县参照株洲市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县综治办、卫计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炎陵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卫健局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政策。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全县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007人,规范管理率100%。2020年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30万用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每名被监护人的监护管理奖励标准为200元/月。实际享受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人员139人,补助资金30.3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做好资金发放的精准,我县依托卫健、公安、民政、残联及各乡镇、各社区(村)的作用,采用上门走访及整合部门信息等方式,全面重新梳理排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全面采集精神障碍患者详细信息,切实做到发病时间清楚、病因清楚、治疗情况清楚、家庭情况清楚、思想动态清除“五个清楚”,并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一人一监护小组”的要求,逐一建立档案,做到“基本信息掌握得了、现实动态管控得住”。确保奖励政策执行的公开、公正和专项资金的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根据省、市文件相关要求,炎陵县共有10个乡镇成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参加的关爱帮扶小组,帮助患者及家庭解决治疗、日常管理、康复指导、生活等方面问题。

(二)多部门联合齐心协管

一是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炎陵县领导高度重视,以县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形成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以公卫3.0系统、国家管理网为基础,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管理,每个乡镇有专门的精防专干,上报相关数据信息。二是全县召开协调会议,联合政法委

公安等部门对全县所有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再次入户核查、危险定级及跟踪管理,对所有需要住院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现应住尽住。

(三)开通心理服务热线及运转情况

为做好我县心理危机或心理疾病患者的心理服务,及时调节和疏导患者的心理状况,炎陵县中医院精神科开通了心理服务热线电话0731-26221015,实行24小时热线服务,成立了心理咨询室,由心理医生唐丽辉专人负责,2020年1-12月份共接收咨询患者150人次。

(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覆盖情况

炎陵县精神病患者就治医疗机构为炎陵县精神病防治所,由县中医院管理(对内称炎陵县中医院精神科),精防所开办以来严格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了重型精神病人管理,对全县精神病患者进行了摸底排查,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施信息管理,逐步推行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等举措,并对部分较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病人予以住院治疗,年门诊病人达2400余人次,住院病人300余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进一步深入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摸底工作,提高患者在册率。加快报送以奖代补政策补助对象信息。

2、加强重性精神疾病业务及志愿者“心理关爱及心理疏导”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志愿者心理关爱及心理疏导技能。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随访时,对患者病情精准界定、有效指导不够; 

2、中医院精神科医务人员紧缺,乡镇医疗机构精防专干人员精神病专业知识不强。

3、公益组织志愿者“心理关爱及心理疏导”业务知识不够专业。

4、各乡镇报送以奖代补政策补助对象信息缓慢。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肇事肇祸等严重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奖励专项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炎陵县基本情况

炎陵县辖1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总人口20.34万,总面积2030平方公里。目前,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0个,其中二级甲等医院2个(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其他县直医疗卫生机构4个,建制卫生院10个,非建制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153个,民营医院1个,各医疗机构下属门诊部2个,医务室6个,个体私营门诊及诊所14个;卫计工作人员1031人,实际开放床位总数1230张。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为加强我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及管理监护工作,有效消除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营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湖南省实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的暂行办法》(湘综治办〔2016〕12号)‍、株洲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印发株洲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株综治办〔2016〕15号)等文件精神。炎陵县参照株洲市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县综治办、卫计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炎陵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卫健局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政策。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全县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007人,规范管理率100%。2020年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30万用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每名被监护人的监护管理奖励标准为200元/月。实际享受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人员139人,补助资金30.3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做好资金发放的精准,我县依托卫健、公安、民政、残联及各乡镇、各社区(村)的作用,采用上门走访及整合部门信息等方式,全面重新梳理排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全面采集精神障碍患者详细信息,切实做到发病时间清楚、病因清楚、治疗情况清楚、家庭情况清楚、思想动态清除“五个清楚”,并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一人一监护小组”的要求,逐一建立档案,做到“基本信息掌握得了、现实动态管控得住”。确保奖励政策执行的公开、公正和专项资金的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根据省、市文件相关要求,炎陵县共有10个乡镇成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参加的关爱帮扶小组,帮助患者及家庭解决治疗、日常管理、康复指导、生活等方面问题。

(二)多部门联合齐心协管

一是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炎陵县领导高度重视,以县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形成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以公卫3.0系统、国家管理网为基础,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管理,每个乡镇有专门的精防专干,上报相关数据信息。二是全县召开协调会议,联合政法委

公安等部门对全县所有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再次入户核查、危险定级及跟踪管理,对所有需要住院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现应住尽住。

(三)开通心理服务热线及运转情况

为做好我县心理危机或心理疾病患者的心理服务,及时调节和疏导患者的心理状况,炎陵县中医院精神科开通了心理服务热线电话0731-26221015,实行24小时热线服务,成立了心理咨询室,由心理医生唐丽辉专人负责,2020年1-12月份共接收咨询患者150人次。

(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覆盖情况

炎陵县精神病患者就治医疗机构为炎陵县精神病防治所,由县中医院管理(对内称炎陵县中医院精神科),精防所开办以来严格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了重型精神病人管理,对全县精神病患者进行了摸底排查,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施信息管理,逐步推行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等举措,并对部分较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病人予以住院治疗,年门诊病人达2400余人次,住院病人300余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进一步深入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摸底工作,提高患者在册率。加快报送以奖代补政策补助对象信息。

2、加强重性精神疾病业务及志愿者“心理关爱及心理疏导”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志愿者心理关爱及心理疏导技能。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随访时,对患者病情精准界定、有效指导不够; 

2、中医院精神科医务人员紧缺,乡镇医疗机构精防专干人员精神病专业知识不强。

3、公益组织志愿者“心理关爱及心理疏导”业务知识不够专业。

4、各乡镇报送以奖代补政策补助对象信息缓慢。  


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系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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