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24 10:54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能是保护本县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打击滥伐、盗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维护县内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致力于为我县的林业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机关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防火中队炎帝陵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沔渡派出所、桃源洞派出所。
无纳入2019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935,122.2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751.04元,增长2.59%,主要是因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以及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35,12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5,122.23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35,122.23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122.23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35,122.2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751.04元, 增长2.59%,主要是因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以及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35,122.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5,751.04元,增长2.59%,主要是因为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35,122.2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8,182.8元,占21.58%;
公共安全(类)支出5,652,574.47元,占63.2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682.8元,占5.12%;
卫生健康(类)支出519,137.94元,占5.81%;
住房保障(类)支出377,544.22元,占4.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16,539元,支出决算数为8,935,12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28,182.8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非税收入增收,用于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10,911元,支出决算为5,652,574.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820元,支出决算为14,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2,776元,支出决算为413,899.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46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未做预算,主要是退休党支部的人员经费与活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480元,支出决算为13,49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9,782元,支出决算为215,573.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6,984元,支出决算为72,429.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110元,支出决算为231,1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8,676元,支出决算为377,544.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35,122.23元,其中:人员经费5,942,274.62元,占基本支出的6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992,847.61元,占基本支出的3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286元,完成预算的98.0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57,286元,完成预算的95.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按照“坚持原则、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4,642元,增长34.3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森林公安行业面临体制改革创新,我局与行业内其他相关领域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访问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6,786.55元,增长9.2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用在市场上的价格正常增长导致的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286元,占41.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000元,占58.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286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6个、来宾636人次,主要是我局与行业内其他相关领域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访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用油、维修以及正常保养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2,847.61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67,466.61元,增长165.94%。主要原因是: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收,主要用于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以及弥补年初预算经费不足的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元,开支培训费96,075.5元,用于开展森林公安民警业务培训,人数13人,内容为森林公安民警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炎陵县森林公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防火中队五个机构,下设炎帝陵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沔渡派出所、桃源洞派出所四个机构,共九个机构。核定全额政法行政编制40人,本年发生的退休人员3人,辞职人员1人,截止2020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3人。退休17人,遗属人员3人。
根据《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能是保护本县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打击滥伐、盗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维护县内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致力于为我县的林业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收、支总计8,935,122.2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751.04元,增长2.59%,主要是因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以及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本年收入合计8,935,12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5,122.23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本年支出合计8,935,122.23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122.23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35,122.2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751.04元, 增长2.59%,主要是因为我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以及我局办公用房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的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局的主要绩效目标是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行考评,以绩效考核、执法质量考评方案为抓手,突出政治建警为中心,全力完成工作,全面提升能力建设;提高全年侦破案件精准率和执法质量率,在确保工作成效的同时,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性,深挖涉林违法犯罪线索,要办大案、办精品案,确保我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生态资源安全,为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再立新功;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建设借助公安体制、制度改革之契机,我局将积极探索,力争在湖南省森林公安系统开创生态执法办案改革先河,打造一支生态文明建设铁军。
2020年,炎陵县森林公安局共接处警260起,立刑事案件117起、破刑案116起,刑拘15人次、逮捕6人次、取保候审14人次、移送起诉7人次。破案数排名全省第一,其余各项工作数据均位列全省前列,省森林公安局已要求我局上报立功材料。“昆仑 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侦办了“5.31”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系列案,为能够顺利破案,县委政法委杨红兵书记就案件管辖权限等问题组织公检法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达成多项共识。截止目前“5.31”专案共立刑事案件113起,破刑案113起。刑拘3人、逮捕5人,取保候审13人,缴获无合法手续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33.775立方米,红豆杉制品数十件,其它珍贵树种原木和板材3.5244立方米。“5.31”专案的成功侦破得到了公安部和省森林公安局的高度肯定和关注,“5.31”专案作为公安部“昆仑2020”专项行动的重大战果予以通报并挂牌督办。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本单位已实行的整体绩效考核结果来看,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对绩效目标是否达标的考核过程大多主要由上级主管人员来完成,这种考核方式由于其信息反馈免较窄,难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在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过程中,未对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使得评价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后是部分绩效目标的设定缺乏相对应的数量、质量资料,以致无法衡量整体绩效达标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本次整体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单位准备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一方面本单位将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认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另一方面本单位也将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