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
炎陵县井岗东路49号
0731-26230618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15.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应急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公务接待、机关事务后勤服务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表彰优抚等工作,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相关行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培训、考核及注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执行上级相关法规、规章、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应急防控股。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和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及应急救援。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负责危化行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现场核查和核发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告知性备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权限内事故调查。负责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和权限内事故调查。
(四)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工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和权限内事故调查。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和权限内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