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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提供协调服务。

  2.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征地拆迁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相关事务性工作。

  3.负责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工作宣传、人员业务培训;

  4.协调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做好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接待调处工作;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司法强拆等工作。

  5.负责全县政府拆迁资金的经办服务工作,协调征地拆迁安置各项工程的实施

  6.统计上报全县征地工作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市对县征拆工作目标考核,负责做好全县征地拆迁资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征地拆迁工作政策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炎陵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公文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宣传、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本单位安全管理、综治、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做好征地拆迁资金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征拆协调股。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书的拟定,提请县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与组织和实施征地拆迁的工作部门签订工作;负责征地拆迁项目的面积测量、地类调查、附着物调查、房屋调查、补偿计算等工作;负责编制征地拆迁项目补偿安置资金概算;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统计和上报;负责做好涉及征地拆迁信访接待、矛盾协调处理工作。

  (三)安置服务股。负责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被拆迁户安置资格及安置房指标的审定、安置房基础超深的认定;负责做好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做好拆迁安置相关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