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31 08:31
2021年度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股(室)3个: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股(财务股)。下设炎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炎陵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截止2021年12月底,核定编制14名,(行政编6人、机关后勤编0人、全额事业编8人),实有在职人员1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本单位无二级机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282,258.1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0,334.87元,增长8.58%,主要是因为上级拨优抚对象调标和义务兵优待金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82,258.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82,258.15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282,258.15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2,258.15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82,258.1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0,334.87元, 增长8.58%,主要是因为上级拨优抚对象调标和义务兵优待金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82,258.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0,334.87元,增长8.58%,主要是因为上级拨优抚对象调标和义务兵优待金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82,258.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172.22元,占0.8%;
国防(类)支出0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0%;
教育(类)支出0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16,280.79元,占95.22%;
卫生健康(类)支出774,487.14元,占3.48%;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0%;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0%;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0%;
金融(类)支出0元,占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112,318元,占0.5%;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0%;
其他(类)支出0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1,542元,支出决算数为22,282,258.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1.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79172.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1.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本级没有预算到这块军队转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这是上级直达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880415元,支出决算数为2121628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本级没有预算,这是上级拨的直达各类优抚资金,其中: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95208元,支出决算数为97004.9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30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25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1469484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⑸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4161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18329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37752.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16246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⑼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2881.04元,支出决算数为3141.8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2364.22元,支出决算数为250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797445.41元,支出决算数为1103015.3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8.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379180.9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7.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县财政年初预算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6794.92元,支出决算数为54616.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227.88元,支出决算数为1845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445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656901.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未申请年初预算数,这是上级拨的各类优抚直达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8464元,支出决算数为1123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82,258.15元,其中:人员经费21,850,691.35元,占基本支出的98.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1,566.8元,占基本支出的1.9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183元,增加1.86%,增加原因是“一卡通”专项资金检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183元,增加1.86%,增加原因是退役军人服务各站点业务工作培训接待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4个、来宾168人次,主要是上级对各类优抚资金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566.8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283,178.8元,增长190.84%。主要原因是:县本级财政上年结转结余工作经费到当年列支和人员增加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元,无召开会议经费开支;开支培训费10000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22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优抚对象补助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基本达到了年初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和效益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程序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109.15万元,调整预算2228.23万元,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2228.23万元,项目支出0元。决算支出2228.23万元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年度对单位深化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228.23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本单位没有独立网站,因此只在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专栏中公开。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一切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兵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全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期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9)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活动。
(10)完成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编制14人,在职人数12人。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三)人员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6人,全额事业编8人。2021年末在职人数12人。
(四)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2021年认真开展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及时做好退役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双拥优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做好本单位扶贫等工作,完成了年度任务与支出,实现了预期目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受益对象满意率9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全年收入222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8.23万元。基本支出222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县财政安排年初预算专项资金308万元,(其中:涉退维稳经费20万元、大学生奖励金35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经费45万元、退役士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48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00万元、财政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60万元)。按照专项资金性质来,我单位先用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不够在用县财政配套年初预算资金,2021年县财政实际支出资金117.61万元(其中:涉退维稳经费20万元,大学生奖励金12.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39万元,财政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46.41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经费和退役士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本级财政预算无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从整体上看2021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涉退维稳工作经费、大学生奖励金、企业退休军转干经费、退役士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义务兵优待金、财政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工作;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口径不足,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或预算不足。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议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全口径预算充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业务性专项预算。
九、绩效自评结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说明。
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
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30日成立,主要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市委议军会关于兵员征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支持大学生征兵工作,为明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打下基础,根据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统计上报大学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大学生入伍新新兵的交通费用、体检期间生活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政策。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承担该项目,2021年已为50位大学生发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35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配套了入伍一次性奖励金12.2万元,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应征大学生银行卡中,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按照市军分区下发的名单及标准足额发放到位,100%完成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运行规范,资金的拨付使用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有保障。
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实施有序,保障了项目的整体进展,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可操作性强,总体完成率高,资金落实方面,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总体支出率90%以上,所以此项满分。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运行规范,资金的拨付使用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有保障。
(一)投入指标情况(权重20%,得分20分)
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实施有序,保障了项目的整体进展,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可操作性强,总体完成率高,资金落实方面,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总体支出率90%以上,所以此项满分。
(二)过程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30分)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我们严格依据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结算,遵循年初预算,严格按规定执行,从根本上杜绝资金的挪用、挤占。目前,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各项费用的申报、审批、划拨手续规范、完备。
业务管理方面: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工作资料及时归类、建档。档案内容齐全完整,档案整理统一规范,档案保存安全有序。项目质量可控,制定了相应的抚恤补助标准,定期复核保证质量。
财务管理方面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安全,符合项目批复的用途使用。会计信息管理方面,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此两项满分。
(三)产出指标情况(权重50%,得分50分)
我部门应征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下指及发放均按时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拨放,实际完成率100%。
数量方面:我部门及时足额发放应征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应征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项目按时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发放,实际完成率100%。所以此项为满分。
质量方面:众多措施及相关政策确保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级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所以此项满分。应征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实现社会化发放,此项满分。
保障优抚对像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提高优抚对意自豪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30日成立,主要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二)项目概况。
优抚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军人及其家属等优抚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工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地方政府为鼓励参军而设立的,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年底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对你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炎陵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18年起发放标准为每户每年15000元。县委、县政府历来对优抚安置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有效保障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维护了义务兵家庭的合法权益。
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主要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 株洲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株洲市财政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等,这些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立项提供了充分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绩效分析及主要绩效
根据炎陵县财政局要求,对2021年度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0万元的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021年始终把保障义务兵合法权益作为优抚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湖南省、株洲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应征适龄青年入伍积极性,高标准完成我县2021年征兵任务,深入推进兵役工作落实。2021年将为全县约140名现役军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0万元,每人每年15000元标准发放,县财政配套义务兵优待金资金100万元,实际使用了39万元,其他使用的是上级直达义务兵优待金资金。保障了义务兵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提高全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经验、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主要经验
1、严格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非常重视对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的管理,自觉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管、专用。定期不定期接受上级部门对各地区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得到一致好评。全面推行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财政“一卡通”发放途径,加快资金下拨速度,改善管理水平,提高运转效率。
2、全面落实和执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着力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始终把保障义务兵合法权益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标准,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有效保障了义务兵家庭待遇的及时足额落实。
3、创新机制,加强优抚安置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紧紧依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退役军人事务内部资源,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推进优抚服务管理机制创新。“退役军人之家”项目运转良好,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逐步标准化,连续五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县”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县双拥优抚事业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得到新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军队建设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优抚安置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1、优抚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经过长期努力,优抚工作在法制化和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优抚政策法规,对于保证依法优抚、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的抚恤优待政策与市场发展要求不相符合,有的规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随着养老、医疗、失业、劳动用工、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抚恤优待制度与国家各项制度改革进程不相适应,仍沿用以前民政系统文件和政策,部分优抚工作难以良好开展。要改变这种状况,亟需制订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具适应性的条款,使广大优抚对象的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障,使基层退役军人工作有法可依。
2、基层优抚工作保障力量薄弱。一是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人员未完全到位、不稳定还要兼职其他工作,在目前编制情况下,县局工作人员紧缺,乡镇一级更是任务繁重。因此,搞好军人事务工作,必须从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方面协调解决工作人员难题,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基层工作队伍,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工作经费紧张。基层的优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比如优抚安置信息平台的建设、政策的宣传、被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和调查工作、办公场所的建设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各县市普遍存在优抚工作经费紧张,地方配套资金困难的问题。优抚工作经费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优抚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3、优抚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不够,特殊群体的非政策性需求难以满足。根据目前形势,上级下拨的优抚资金年年缩紧,应当继续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性救助等资金来源困难。目前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工作的途径不多,由于优抚对象多,完全靠财政负担解决全部问题极不现实。因此,需探索一条依靠社会力量来共同做好优抚工作的新路子。
(三)对策建议
1、加强优抚工作宣传力度,促使形成多方面的共识。一是要宣传新形势下做好优抚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把优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解决当地开展优抚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如增加基层优抚工作人员编制,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等实际困难。二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优抚对象的历史贡献,积极营造尊重、关心、帮助优抚对象的氛围,落实社会优待各项措施,提高他们的荣誉感。三是着力提高从事优抚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优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做到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2、实现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优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大自然减员优抚结余资金与民政其他救助资金的整合力度,在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管下,实施阳光操作,用足用好结余资金,提高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将情系民生问题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三难”问题。
3、引导社会力量参加优抚服务,构建全社会参与新格局。目前的优抚保障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与发达国家相比,社会面的参与远远不够。要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解释优抚政策;收集、整理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反馈;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有需要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信息;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和拥军的活动;其他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有关的公益资助项目。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可以采取三种模式进行:一是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模式,二是基层服务网络模式,三是志愿服务模式。
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30日成立,主要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为解决“五类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株洲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2010年“4.22”会议纪要和2012年“6.26”会议纪要精神,实施就业援助政策。目前我县有符合条件人员30人,按照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确定我县为第三档,目前享受月标准为1380元/月,并按文件缴纳其享受援助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按目前年需资金80万元。资金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列支。2021年7月起,该项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1年,县人社局向县政府递交了《关于补足“部分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请示》报告,报告中请求“2021年起县财政应将‘部分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补贴’600000元列入预算安排”,因2021年7月份以后到本单位发放,实际使用了46.41万元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据了解,株洲南四县市区分别于2020年底-2021年5月陆续移交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各地均是通过召开相关单位会议,形成长效的会议纪要,明确资金由各地财政负担,各地财政可每年依纪要按时足额拨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季或半年一次发放到对象手上。
2021年7月,我局负责该项目以来,及时足额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及两项保险落实到位。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运行规范,资金的拨付使用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有保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7月-10月,全县共32名军队退役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月发放工资为4.42万元,两项保险合计2.43万元。11月-12月减少为30人,2021年按达到退休年龄如实核算发放。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退役人员,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投入指标情况(权重20%,得分20分)
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实施有序,保障了项目的整体进展,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可操作性强,总体完成率高,资金落实方面,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所以此项满分。
(二)过程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30分)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我们严格依据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结算,遵循年初预算,严格按规定执行,从根本上杜绝资金的挪用、挤占。目前,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各项费用的申报、审批、划拨手续规范、完备。
业务管理方面: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工作资料及时归类、建档。档案内容齐全完整,档案整理统一规范,档案保存安全有序。项目质量可控,制定了相应的抚恤补助标准,定期复核保证质量。
财务管理方面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安全,符合项目批复的用途使用。会计信息管理方面,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此两项满分。
(三)产出指标情况(权重50%,得分50分)
军队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及两项保险的缴纳按月足额发放办理到位,实际完成率100%。
数量方面:从县人社部门接转过来32个对象,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不再新审批,按照对象的实际退休年龄逐年减少,发放标准按照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确定且我县为第三档发放工资,两项保险每月由对应的业务部门核准缴纳,实际完成率100%。所以此项为满分。
质量方面:众多措施及相关政策确保了优抚对象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级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所以此项满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实现财政“一卡通”发放,两项保障按月足额缴纳,此项满分。
进一步安置好军队退役人员,防止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发生,保障政策的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军队退役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