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31 09:42
2021年度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的部门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承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申报和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及监管、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的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执法、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内设科室7个(含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协调股、水与大气生态环境股、土壤与固废股、环境影响评价股(行政审批股)、炎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炎陵生态环境监测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止2021年12月底,人员编制38人(行政编7人含机关后勤编1人、全额事业编31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 、退休1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510254.5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4982.92元,增长11.3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和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1837926.00元2021年项目支出2615262.00元。其中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支出及生态保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支出达877571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1025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1254.56元,占99.7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9000元,占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10254.56元,其中:基本支出3894992.56元,占59.83%;项目支出2615262元,占40.1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91254.5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6147.92元, 增长12.99%,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和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1837926.00元2021年项目支出2615262.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91254.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6147.92元,增长12.99%,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和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1837926.00元2021年项目支出2615262.00元。其中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支出及生态保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财政拨款支出达877571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91254.5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850.68元,占4.73%;卫生健康(类)支出380337.17元,占5.86%;节能环保(类)支出5498024.71元,占84.7%;农林水(类)支出10000元,占0.15%;住房保障(类)支出296042元,占4.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5647元,支出决算数为649125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9716元,支出决算为28924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新晋人员的工资低于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820元,支出决算为914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为公务员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新晋人员为事业人员,需缴纳失业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384元,支出决算为8459.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其工资远远高于新晋人员工资。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8185元,支出决算为38033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的标准提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148元,支出决算为5044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计算基数提高。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8491元,支出决算为179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计算基数提高。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54342元,支出决算为2882762.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及非税收入返还工作经费等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2727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2021年追加了千人万吨饮用水的划分项目、生态功能区考核检测项目、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及生态环境执法和信访工作专项等项目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824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尾矿库隐患排查补助项目及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310000元,支出决算为3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底由于经费紧张,将未拨的资金925000年放在2022年拨付。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0779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28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生态环境督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5200元,支出决算为296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工资提标,计算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5992.56元,其中:人员经费3415007.85元,占基本支出的88.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460984.71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8544元,完成预算的71.3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8544元,完成预算的9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与上年相比减少 18456元,减少39.2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来客来访人员的招待管理工作,规范接待,做到“文明、从简、礼貌、热情、规范”,严格报账审批制度,按照规定实行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费用公车公司统一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0元,减少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费用公车公司统一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544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544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6个、来宾310人次,主要是主要是污染防治攻坚、绿盾行动、环保督察等专项经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984.71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525.71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单位新增2人,其交通补助费上年未列入预算2021年增加,还有2020年的非税收入当年未进行返还,其支出留于2021年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41.8元,用于召开污染防治攻坚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会议;开支培训费14631.5元,用于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数64人,内容为环境监测培训费、环保执法培训、排污许可证填报培训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97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341.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86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997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997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局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3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10%。
组织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专项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组织对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1 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1254.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改善炎陵县的环境质量;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环境监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10000元,执行数为970000元,完成预算的74.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炎陵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7,综合排名全省第一。二是全县地表水体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优于国家Ⅱ类标准,达标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32.5万元。设备更新已通过验收,资金为2021你预算内资金,但因资金困难未在2021年内财政未能进行拨付,造成预算执行率下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资金管理办法。更加合理的使用好资金。二是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专户、专帐”。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项目的业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明确建设项目法人,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制度。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环境监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从整体上看,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项目绩效目标到位,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的部门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承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申报和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及监管、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的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执法、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内设科室7个(含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协调股、水与大气生态环境股、土壤与固废股、环境影响评价股(行政审批股)、炎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炎陵生态环境监测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止2020年12月底,人员编制38人(行政编7人含机关后勤编1人、全额事业编31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 、退休11人。
(二)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严把项目审批。目标2、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4、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目标5、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大力推进环保督查工作。目标6、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目标7、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目标8、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基本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化目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整体支出为6510254.56元,基本支出3875992.56元,项目支出2615262.00元。年初收入预算4505647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4485647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00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45056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1948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84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40元、项目支出1310000元。2021年在执行中调整收入为6510254.56元,支出调整为6510254.56元,主要是包括:工资福利的调增和国家省市项目指标资金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875992.56元。其中人员经费3415007.85元,占基本支出的88.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60984.71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
2021年各项项目资金共投入2615262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各项项目支出2615262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水无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等工作。其中:水污染防治1127271元。自然生态保护1092791元。污染减排112800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同时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年初政府性基金的预算为0,决算数为0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9716元,支出决算为28924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一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820元,支出决算为914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2个事业单位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384元,支出决算为8459.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退休1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9546元,支出决算为150477.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中途退休一人但新增人员1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148元,支出决算为5044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中途退休一人但新增人员1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8491元,支出决算为179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4%,基本工资进行了上调及人员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5200元,支出决算为296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8%,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一人但新增人员3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从整体上看,2021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改善炎陵县的环境质量;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2、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预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局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2、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请财政根据环保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常规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环境监测专项
支出绩效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株洲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株财发〔2018〕3号)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要求,现将我局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的环境监测专项2021年度支出绩效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核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专项安排了部分资金用于考核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主要用于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行使用、维护和更新。以及充实加强监测站机构、人员力量,抓好监测业务用房建设,督促仪器设备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真实有效,使项目在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等工作中真正发挥效益。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运行使用、维护和更新,以及监测站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资金财政预算1310000元,年终结算财政拨付资金970000元。
支出情况:一、环境监测工作经费400000元;二、农村生态监测、生态质量监测、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委托第三方服务费585000元;三、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325000元
2、环境监测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环境监测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帐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炎陵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6人,每月对全县地表水6个断面进行采样分析,随时掌握我县地表水变化情况。
2、空气自动站实现视频在线监控并于省监测平台联网,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为了保证空气自动站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每月有效监测天数大于27天,每天有效监测时间大于21小时,我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中节能有限公司进行大气自动站运维,同时按省站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向省站空气监测平台传输数据为契机,积极筹措资金,将炎陵县大气自动站监测数据实时向省站传输并向社会发布。目前已完成空气自动站上收工作。我县环境气质量2020年全市第一,1至12月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二,空气优良天数占100℅。
3、根据省环保厅十三五水质监测断面设置,我县有四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有一个为饮用水监测断面(泵房断面),过境监测断面(太和断面、华里断面)、控制断面(晏公潭断面)。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我站每月对四个断面进行了环境监测分析,通过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各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4、根据炎陵县污染源的实际情况,结合市监测站对污染源监测的要求,年初制定了全县污染源监测计划并抓好落实,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400多个,发现超标情况及时反馈给环境管理部门,切实为环境管理工作做好服务。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涉重金属企业的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5、我站承担了生态考核百分之九十的工作,为了每年获得更多的生态补偿资金,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地表水、饮用水、大气、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收集各部门资料进行整理,按时进行上报。2021年我县获得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为4318万元。开展农村生态监测2021年我站对星光村、大源村、玉江村的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采样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炎陵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7,综合排名全省第一;全县地表水体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优于国家Ⅱ类标准,达标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
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325000元。设备更新已通过验收,资金为2021你预算内资金,但因资金困难未在2021年内财政未能进行拨付,造成预算执行率下降。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介于在工作中资金的使用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特加以说明并提出相关改善方法:
1、积极监督,保证资金使用“专”。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更加合理的使用好资金。
(2)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专户、专帐”。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项目的业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明确建设项目法人,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制度。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提出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各项硬件装备配备及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按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的考核办法,按要求拨付监测经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炎陵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