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炎陵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3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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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炎陵县乡村振兴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炎陵县乡村振兴局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炎陵县乡村振兴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原炎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炎陵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暂未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规划股、财务股。附设二级股级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为:扶贫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乡村振兴局本级。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569,620.3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3,845.06元,减少8.05%,主要是因为财政减少乡村振兴项目支出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569,620.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69,620.36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569,620.36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910.36元,占18.42%;项目支出12,701,710元,占81.5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69,620.3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2,654.86元, 减少7.94%,主要是因为财政减少乡村振兴项目支出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69,620.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2,654.86元,减少7.72%,主要是因为财政减少乡村振兴项目支出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69,620.3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709.85元,占0.66%;

卫生健康(类)支出128,542.51元,占0.83%;

农林水(类)支出15,238,043元,占97.87%;

住房保障(类)支出100,325元,占0.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7,809元,支出决算数为15,569,620.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112元,支出决算为98498.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48元,支出决算为124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失业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56元,支出决算为2967.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工伤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5104元,支出决算为51039.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540元,支出决算为1714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297元,支出决算为60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一个月医疗铺底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1864元,支出决算为1282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投入。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8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乡村振兴项目支出投入。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17545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乡村振兴项目支出投入。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9188元,支出决算为1003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7,910.36元,其中:人员经费1,459,878.36元,占基本支出的5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1,408,032元,占基本支出的4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14,800元,完成预算的98.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14,800元,完成预算的9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标准,与上年相比减少200元,减少1.3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00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00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6个、来宾320人次,主要是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炎陵县乡村振兴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032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245,549元,增长766.57%。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乡村振兴项目支出投入。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5,000元,用于召开巩固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人数350人,内容为巩固脱贫同乡村振兴工作动员会、工作推进会;开支培训费112,000元,用于开展巩固脱贫业务培训,人数700人,内容为贫困监测业务培训、政策培训、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培训。

1、巩固脱贫同乡村振兴工作动员会支出:计划召开会议一次,参会人员为在职副县级领导、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参会人数350人,会议地点雄森宾馆,经费支出55000元。

2、巩固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培训支出:全县性业务培训二次,培训对象为县直单位分管领导、乡镇负责人、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每次培训人数300人,培训地点和一宾馆;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业务性培训2次,培训对象为乡镇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县直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培训人数50人,培训地点原扶贫办脱贫攻坚作战室,以上经费合计112000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27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保费补助驻村帮扶工作队伙食补助、“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株洲答卷”、“专职扶贫干部下乡伙食补助”、“省派帮扶工作队省级帮扶衔接资金”、“市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等6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明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预算科学、安排足额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支出及时;能够完全实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合评价为:优。

组织对乡村振兴局本级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单位完成了“落实扶贫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巩固脱贫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贫困监测,重点做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指导帮扶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做好整合资金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目标,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93分,等级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扶贫特惠保保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3万元,执行数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脱贫人口21165人进行家庭综合保障保险保费补助;二是家庭综合保障保险保费财政补助标准为54元/人;三是全年医疗保障保险理赔764人次,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实行“一站式”理赔率100%,县域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县域外住院就医的需先医保局报销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脱贫人口对程序不够熟悉,办理理赔过程中往往理赔资料不充分,造成理赔延时。

驻村帮扶工作队伙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4.24万元,执行数为63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县120个行政村派出了300余名驻村工作队员;二是驻村工作队出勤天数基本在20天以上;三是驻村帮扶工作伙食补助标准为100元/人/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督查情况来看,少数工作队驻村天数未达到每月20天以上的要求,驻村工作不够细致,走访不到位,对村里实际情况掌握不够熟悉。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督促驻村工作队落实出勤天数和完成驻村任务。

省派工作队帮扶和市级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持2个省派工作队帮扶村示范创建,道路硬化2公里,新修改造水圳1.6公里,建设拦水坝1座,解决400人安全饮水,河堤维修300米,年增收村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支付到乡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乡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掌握不够清楚。

市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8万元,执行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持7个市级重点帮扶建设,道路建设2公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装路灯120盏,水圳建设3千米,扶持1个扶贫车间,解决10人脱贫人口就业;支持防返贫应急救助,救助146人次,救助标准3000元/年/户;支持1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进行补助,平均补助标准9万元/家,发展炎陵黄桃、茶叶、油茶产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支付到乡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乡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掌握不够清楚。

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株洲答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12篇炎陵县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宣传报导,展示了炎陵县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小康建设成效亮点,提升了炎陵知名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专职扶贫干部下乡伙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64万元,执行数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5名专职扶贫干部发放下乡伙食补助27.64万元,人均补助1.1万元,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专职扶贫干部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6个,将3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根据中共炎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炎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炎编办〔2021〕10号),2021年5月份,炎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炎陵县乡村振兴局。目前,“三定”方案暂未确定。

2.机构情况,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共有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项目规划股、财务股。附设二级股级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为信息中心。炎陵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乡村振兴局合署办公。

3.人员情况,本单位编制人数10人,年来实有人数9人。

(二)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落实扶贫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巩固脱贫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贫困监测,重点做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指导帮扶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做好整合资金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15569620.36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910.36元,项目支出12701710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363845.06元,减少8.05%,增加原因主要为财政减少巩固脱贫项目支出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2,867,910.36元,其中:人员经费1459878.36元、日常公用经费1408032.00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61288.94元,增加19.17%,增加原因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35983496元,增加32.17%,增加原因主要为单位人数增加,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0145398元,增加7.76%,增加原因为财政加大扶贫工作经费投入)。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2701710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825134元,减少12.56%,减少主要原因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数减少,致使驻村工作队伙食补助减少。

1、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780000元。

  (1)省派工作队帮扶村资金2000000元,用于省派帮扶工作队(沔渡镇上馆村、霞阳镇石子坝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无结余。

(2)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780000元,用于防返应急救助600000元,市重点帮扶村资金1100000元,产业扶贫1080000元。

2、县本级投入资金7921710元。

(1)驻村帮扶工作伙食补助6342400元,用于2020年第四季度至2021年第三季度驻村帮扶工作队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2)扶贫特惠保保费补助1142910元,于2021年度脱贫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保费补助,补助人数21165人,补助标准54元/人。

(3)专职扶贫干部下乡伙食补助276400元,用于2020年度专职扶贫干部下乡考核、督查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100元。

(4)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株洲答卷项目160000元,用于株洲日报宣传报导炎陵县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小康建设情况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完成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业务指导、贫困监测、协调调度、项目库建设、检查督查、脱贫攻坚验收考核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统筹整合方案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巩固脱贫“指挥部”、“参谋部”、“后勤部”、“突击队”的作用,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0.39%,促进全县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实现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本单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6%。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年初预算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和人均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扶贫专项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追加,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造成财政拨款支出和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 较大。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尽可能将扶贫项目支出和扶贫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纳入预算。

  九、绩效自评结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2021年度单位绩效自评结果93分,等级:优。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驻村帮扶工作队伙食补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2021年炎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共有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项目规划股、财务股。附设二级股级事业机构1个(扶贫信息中心)。单位年末在职人数9人。

(二)项目概况。驻村帮扶工作队伙食补助项目根据《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的意见》(炎办发〔2018〕19号)、《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撤队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进驻工作的通知》(炎办发〔2021〕14号)要求,对驻村工作队进行伙食补助,项目由县驻村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

驻村帮扶工作队伙食补助项目资金,由县本级财政纳入年初预算,用于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食宿补助,对驻村工作队队长和队员驻村期间进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凭驻村考勤表和相关工作证明到县驻村办统一办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驻村工作队队员个人账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解决驻村帮扶工作队在驻村帮扶过程中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推进驻村帮扶工作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项目资金634.24万元(县本级专项资金),资金按季度拨付到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实际支出634.24万元(县本级专项资金),资金按季度支付全部完成支出,项目无结余。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炎办发〔2018〕19号和炎办发〔2021〕14文件要求,项目资金通过乡村振兴局直接发放到驻村工作队员账户。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根据炎办发〔2018〕19号和炎办发〔2021〕14文件要求对全县120个行政村派出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每月应驻村20天以上,完成驻村工作任务,落实包村责任。县驻村办落实驻村工作队业务指导、考勤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县驻村办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工作进行督查。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项目根据炎办发〔2018〕19号和炎办发〔2021〕14文件确定补助标准,由驻村工作队提供考勤表确定补助天数。考勤表由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村委会审核,乡镇复核,县驻村办汇总。县驻村办按季收集考勤表,并向政府申请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县120个行政村派出了300余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队出勤天数都在20天以上,按季进行伙食补助解决了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期间食宿问题,促进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队满意率达到99%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情况来看,少数工作队驻村天数未达到每月20天以上的要求,驻村工作不够细致,走访不到位,对村里实际情况掌握不够熟悉。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二)后续工作计划。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乡村振兴期间驻村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并进行伙食补助。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扶贫特惠保保费补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2021年炎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共有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项目规划股、财务股。附设二级股级事业机构1个(扶贫信息中心)。单位年末在职人数9人。

(二)项目概况。扶贫特惠保保费补助项目根据省扶贫办、省保监局《关于开展“扶贫特惠保”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4号)精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医疗保障补助保险,保费60元/人,财政补助54元,个人承担6元。2021年我县对21165名脱贫人口进行“扶贫特惠保”投保,具体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承保。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

扶贫特惠保保费补助项目资金,由县本级财政纳入年初预算,用于安排扶贫特惠保保费补助,对脱贫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54元/人,补助人数为2021年年初全国防返贫监管系统人数。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生病住院或意外受伤或身故的脱贫户进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减轻脱贫户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项目资金114.3万元(县本级专项资金),资金拨付到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实际支出114.3万元(县本级专项资金),资金分两次全部完成支出,项目无结余。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根据省扶贫办、省保监局《关于开展“扶贫特惠保”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4号)精神,项目资金通过乡村振兴局补助到承保公司。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根据根据炎根据省扶贫办、省保监局《关于开展“扶贫特惠保”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4号)精神,补助项目分为医疗保障保险和意外、灾害险两部分,根据原扶贫开发办公室与保险公司协商,医疗保障保险补助为13元/人,投保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意外、灾害险补助43元/人,投保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脱贫人口理赔通过“一站式”进行结算。投保到期后,由乡村振兴局组织财政局、卫健局对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进行结算,要求理赔金额达到80%以上,对理赔金额未达到80%的对差额部分按要求收回。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项目根据炎根据省扶贫办、省保监局《关于开展“扶贫特惠保”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4号)精神,项目由乡村振兴局组织遴选承保公司。根据遴选情况,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水口镇、中村瑶族乡、下村乡、策源乡、垄溪乡、霞阳镇;人民寿险公司承保沔渡镇、十都镇、鹿原镇、船形乡。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对21165人脱贫人口开展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费保费补助,提高了生病住院或意外受伤或身故的脱贫户进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减轻了脱贫户的医疗费用负担。全年医疗保障保险理赔764人次,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实行“一站式”理赔率100%,县域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率100%,脱贫人口家庭综合保障保险政策知晓率96%,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8%,赔付对象满意度100%。

  五、存在的问题

  县域外住院就医的需先医保局报销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脱贫人口对程序不够熟悉,办理理赔过程中往往理赔资料不充分,造成理赔延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二)后续工作计划。2022年扶贫特惠保保费补助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具体支出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相关文件要求安排。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株洲答卷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2021年炎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共有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项目规划股、财务股。附设二级股级事业机构1个(扶贫信息中心)。单位年末在职人数9人。

(二)项目概况。项目根据《市扶贫办 市小康办 株洲日报社联合举办“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的株洲答卷”特刊的函》,按照县委安排,对接株洲日报对炎陵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进行宣传报导展示,项目具体由县委宣传部实施。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

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的株洲答卷项目资金,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求解决“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的株洲答卷”特刊资金的请示》由县本级财政安排,用于株洲日报社对炎陵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建设宣传支出。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宣传炎陵县5年来脱贫攻坚成果、创新举措、工作亮点;全面小康对照指标抓建设,建设成效亮点展示。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项目资金16万元(县本级专项资金),资金于2021年2月份拨付到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实际支出16万元(县本级专项资金),资金2021年2月份支付全部完成支出,项目无结余。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由财政拨付到县扶贫办,扶贫办根据县委要求支付到株洲日报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项目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求解决“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的株洲答卷”特刊资金的请示》由县本级财政安排,用于株洲日报社对炎陵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建设宣传支出。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根据《市扶贫办 市小康办 株洲日报社联合举办“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的株洲答卷”特刊的函》,按照县委安排,对接株洲日报对炎陵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进行宣传报导展示,项目具体由县委宣传部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12篇炎陵县决胜脱贫攻坚、圆梦全面小康宣传报导,展示了炎陵县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小康建设成效亮点,提升了炎陵知名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2021年度炎陵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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