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3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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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文化股、旅游股、广电股、体育股、文物股6个股室,以及县文化旅游事务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经费纳入局机关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514893.6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69486.69元,增长60.03%,主要是因为追加洣泉书院保护修缮工程360410元,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2073049元,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751898元,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240000元,毛泽东连队建党旧址群景点标识标牌及智能导览系统建设900000元,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活动1000000元,调剂安排炎陵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建设经费1120870元,远山蓝测绘经费19800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51489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4893.64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514893.64元,其中:基本支出9649536.02元,占71.4%;项目支出3865357.62元,占28.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14893.6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69486.69元, 增长60.03%,主要是因为追加洣泉书院保护修缮工程360410元,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2073049元,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751898元,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240000元,毛泽东连队建党旧址群景点标识标牌及智能导览系统建设900000元,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活动1000000元,调剂安排炎陵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建设经费1120870元,远山蓝测绘经费198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1509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27461.69元,增长58.75%,主要是因为追加洣泉书院保护修缮工程360410元,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2073049元,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751898元,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240000元,毛泽东连队建党旧址群景点标识标牌及智能导览系统建设900000元,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活动1000000元,调剂安排炎陵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建设经费1120870元,远山蓝测绘经费19800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15093.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6459.28元,占2.98%;

国防(类)支出0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0%;

教育(类)支出0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711692.78元,占87.9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111.48元,占3.39%;

卫生健康(类)支出420603.1元,占3.16%;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0%;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0%;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0000元,占0.3%;

金融(类)支出0元,占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295227元,占2.22%;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0%;

其他(类)支出0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96974元,支出决算数为1331509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96459.2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张平化故居维修工程款33918元,2020年“走红军走过的路”活动费用99850元,2020年欢乐潇湘活动费用37450元,株洲旅游专列开进炎陵费用12188元,老年大学乐器培训费30000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费183053.28元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20419元,支出决算为2865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人员2020年绩效考核奖。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736505.6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毛泽东连队建党旧址群景点标识标牌及智能导览系统建设,调剂安排远山蓝测绘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91898.33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751898元,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240000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433459.2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洣泉书院保护修缮工程360410元,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2073049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175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参加株洲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经费191756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款140000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352118.5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补助,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活动经费,调剂安排炎陵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建设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7527元,支出决算为1159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待遇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864元,支出决算为29324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1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25000元,离退休党支部负责人工作补助6000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48元,支出决算为22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720元,支出决算为858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6202元,支出决算为1520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2104元,支出决算为5063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4126元,支出决算为217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配套--云上大院)40000元。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3564元,支出决算为2952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9736.02元,其中:人员经费3933511.57元,占基本支出的41.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16224.45元,占基本支出的58.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以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比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区”文化人才、炎陵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走红军走过的路”--登山比赛(炎帝陵祈福健康跑)、全民健身月活动、参加株洲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活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100元,支出决算为141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无公务出国(境)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100元,支出决算为14100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 5984元,减少29.7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00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00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351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工作人员来炎开展专项业务检查、考核、现场评价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8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19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00元,项目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6224.45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4968516.45元,增长907.1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比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站免费开放、“三区”文化人才、炎陵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走红军走过的路”--登山比赛(炎帝陵祈福健康跑)、全民健身月活动、参加株洲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活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元;开支培训费61822元,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培训,人数约130人,内容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595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2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3506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24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8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张经武故居、何孟雄故居、洣泉书院、直播卫星“户户通”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组织对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保障了各项资金正常使用,保障了各股室的正常运转,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部门职责,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等方面,发挥了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建章立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认真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对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经自评,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100%;二是质量指标完成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100%;四是成本指标控制率100%;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国民素质有改善;六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免费开放工作进展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疫情影响较小时期抓紧时间完成了免费开放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将会把疫情因素考虑到工作之中。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发挥文化志愿者的引领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

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何孟雄故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19万元,执行数为7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100%;二是质量指标完成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100%;四是成本指标控制率100%;五是社会效益指标修复当地文化特色历史古迹;六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和天气影响,项目工作进展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根据合同和工程验收合格情况按期支付工程款。

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张经武故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95%;二是质量指标完成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100%;四是成本指标控制率100%;五是社会效益指标修复当地文化特色历史古迹;六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和天气影响,项目工作进展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根据合同和工程验收合格情况按期支付工程款。

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洣泉书院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3.35万元,执行数为24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95%;二是质量指标完成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100%;四是成本指标控制率100%;五是社会效益指标修复当地文化特色历史古迹;六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和天气影响,以及施工方原因,项目工作进展较慢,已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剩余工程量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完成后续工程。

直播卫星“户户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100%;二是质量指标完成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100%;四是成本指标控制率100%;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创新和完善我县城乡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六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引领现代文化传播、促进文化和信息消费;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备安装已完成,后续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质保金。

直播卫星“户户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100%;二是质量指标完成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100%;四是成本指标控制率100%;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创新和完善我县城乡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六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引领现代文化传播、促进文化和信息消费;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备安装已完成,后续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质保金。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文化股、文物股、旅游股、广电股、体育股;财务未独立的局属事业单位1个:县文化旅游事务中心。

3.人员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人员编制15人(行政编9人、机关后勤编1人、全额事业编 5人),实有在职25人,离休1人,退休20人,遣属补助1人,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突出群众参与抓好文化事业,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效能建设;发展文旅产业,继续巩固炎帝陵国家5A景区成果;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品牌创建争取有新突破;推动远山蓝、密语花夕休闲农业旅游开发等项目落地;对接罗霄山红色旅游规划、国家长征文化公园(湖南段)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争取入选更多项目;突出安全播出,规范行业管理;促推全民健身;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充分挖掘炎陵浓厚的文化底蕴。开展群文活动,文化馆、图书馆、红标馆、文体中心免费开放,“送戏下乡”,非遗保护等;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规范文化娱乐市场经营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总额13514893.6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459.28元,占总支出的2.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11692.78 元,占总支出的86.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111.48元,占总支出的3.34%;卫生健康支出420603.10元,占总支出的3.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0%;住房保障支出295227.00元,占总支出的2.18%;其他支出199800.00元,占总支出的1.48%。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15093.64元,其中:基本支出9449736.02元,占70.97%;项目支出3865357.62元,占29.03%。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9,736.02元,主要是用于炎陵县文旅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进行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1)人员经费3933511.57元,占基本支出的41.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2)公用经费5516224.45元,占基本支出的58.37%,主要包括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以及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比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炎陵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建设经费、远山蓝测绘经费、群体活动经费、“你学法我送票·锦绣潇湘任我游”启动仪式、“走红军走过的路”--登山比赛(炎帝陵祈福健康跑)、全民健身月活动、参加株洲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经费、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活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865357.62元,主要是“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张经武故居、何孟雄故居、洣泉书院、直播卫星“户户通”等。

1、“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湘财文指[2019]53号2019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30万元;

2、张经武故居:湘财文指[2020]10号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款及工程监理费19万元;

3、何孟雄故居:湘财文指[2020]10号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付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款及工程监理费75.19万元;

4、洣泉书院:湘财教指[2016]215号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洣泉书院保护修缮工程36.04万元,湘财文指[2018]31号下达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款及工程监理费207.30万元;

5、直播卫星“户户通”:湘财文指[2020]7号省配套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补助资金用于支付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款10万元、安装费4万元,株财文指[2020]30号下达巩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付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款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9800元,其中用于2020年“走红军走过的路”--登山比赛(炎帝陵祈福健康跑)100000元,2020年炎陵县全民健身月活动9980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着力推进文旅康养基地建设

近年来,炎陵县坚持以“古色”为根、“红色”为魂、“绿色”为底,突出文化引领、旅游主体、康养支撑、融合发展,文旅康养产业快速发展,入选“2021中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市”,位列第30位。预计全年接待游客800.74万人次,同比增长7.13%,旅游综合收入61.69亿元,同比增长7.49%。

1、项目建设有力。一是完成了文旅资源普查和炎陵县野生中药材资源调研工作。二是成功签约炎陵远山蓝文旅康养项目、洋歧旅游康养和农业开发项目,正在抓紧对接胜利红街、鹿原镇温泉项目。三是包装策划文旅康养重点项目25个,正在进行项目前期相关工作8个,在建项目15个。

2、品牌创建加快。一是积极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目前已启动并推进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资料编制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湖南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申报工作,十都镇、洋岐畲族村获评重点镇、重点村。三是炎帝陵景区成功创建为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云上大院景区和神农谷景区成功创建省级研学旅游基地。四是启动了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创建省级度假区、云上大院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

3、宣传营销扩面。一是编制宣传产品,制作旅游推介PPT、宣传短视频。二是以两山铁路开通为契机,挖掘红色文化内涵,设计红色旅游产品,打造湘赣边红色先导区。三是举办了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云锦杜鹃花节、桃花节和黄桃大会。四是参加湖南省国际旅游航空展、湖南省旅游博览会、中国—东盟旅游展和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

4、红色旅游蓬勃发展。一是构建“一心两线”红色旅游大格局。二是加快红军标语博物馆提质升级、洣泉书院修缮维护、何孟雄故居、张经武故居等红色景点修复等项目建设。三是开发了《星火燎原,红军标语的力量》、《鞠躬尽瘁为人民时代楷模黄诗燕》、《连队建党铸军魂》等40余门研学课程和精品党课。四是红军标语博物馆、水口叶家祠入选“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

(二)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推广“门前三小”项目建设,在“门前三小”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设小景点、小民宿,部分服务点将打造成“3+2”模式。截止目前已完成38个点建设任务,完成率108.6%。沔渡镇、中村瑶族乡入选入选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二是深化全民阅读文化阵地建设。全年新书入藏3643册,接待读者10万余人次,借阅图书11万册次。三是将图书借阅服务搬进酒店、民宿,在途途city酒店、卷耳一木居民宿、兰溪春晓民宿设立图书馆服务点,实现文旅资源有机结合,提升乡村文化建设水平。四是对全县120个行政村的“村村响”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和维修,完成受损87个村的“村村响”设备维修更换,有力保障署期防学生溺水、地质灾害、疫情防控宣传等应急宣传工作开展。

2、群众文化活动更加丰富。一是开展“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活动,送戏下乡惠民演出202场,二是组织各类公益辅导讲座60多场。三是围绕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了“学百年党史· 守初心情怀”“欢乐潇湘·红色炎陵”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人合唱”等活动。四是开展文艺创作。创作编排客家花鼓小戏《黄桃书记》、《脱贫之后》等。参与全省“百团百角唱百年”竞演活动,选送的《黄桃书记》深受观众喜爱,被省委宣传部选中在湖南都市频道进行了展播。炎陵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文艺院团荣誉称号。

(三)不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一是做好文物基础普查工作,发掘10处新的文物点。二是完成张经武故居、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开展非遗进校园、进景区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各种培训和博览会活动,新增1个省级非遗项目、6个市级非遗项目和4个代表性传承人。四是水口连队建党旧址成功申报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红军标语博物馆文物保护小组入选“湖南好人最美革命文物保护传承者”特别榜单。

(四)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一是积极参加株洲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炎陵县代表团荣获最佳赛区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二是新增国民体质检测设备和健身广场单双杠运动器材,配送了8套健身路径。三是积极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门球、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免费低收费开放每周达到60小时以上,全年参加活动人员达到12万人次以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追加比例较大,大部分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当年执行率较低。向上争取资金一是存在金额上的不确定,二是存在时间上及时性的不确定,导致会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工作的计划和开展,也一定程度的影响了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

2、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局机关编制不足,仅有10个编制,不能满足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

3、基本支出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单位公用经费缺口较大。

4、文化文物、旅游专项县配套资金严重不足,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文物保护经费、景区运行维护、旅游营销经费等,严重制约我县文化旅游发展。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前谋划,加强沟通,一是加快项目工作的实施,按设定的时限完成项目工作。二是按季度进行预算执行进度分析和通报,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建议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增加局机关编制。

3、建议加大财政预算投入,保障基本运转经费。

4、建议加大专项配套资金投入,更好推进我县文化旅游发展。

九、绩效自评结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自评,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自评结果为“优”。 

 

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等。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中“三馆”是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一站”是霞阳镇综合文化站、沔渡镇综合文化站、鹿原镇综合文化站、十都镇综合文化站、水口镇综合文化站、中村瑶族乡文化站、垄溪乡文化站、策源乡综合文化站、下村乡综合文化站、船形乡文化站。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要负责“一站”的资金的发放。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主要用于文体活动费用,惠民演出费用,购书费,广告费,培训费,文化站日常水电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做好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继续开展“你读书•我买单”、“老百姓大课堂等”等公共文化“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的配备为湘财文指[2019]53号2019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300000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12月拨付“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30000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文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保障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日常运转,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定额补助、择优奖励、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主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分析以下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合理分配班组人员,合理安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做好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继续开展“你读书•我买单”、“老百姓大课堂等”等公共文化“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免费开放工作进展缓慢,因此我们在疫情影响较小时期抓紧时间完成了免费开放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将会把疫情因素考虑到工作之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完成良好,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自评为优。

(二)有关建议。

无。

(三)后续工作计划。

1.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2. 积极发挥文化志愿者的引领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 

 

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等。

何孟雄故居位于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潭村何家组,始建于晚清时期,系江南民宅,当地俗称“何家大屋”,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资金来源: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何孟雄故居项目主要包含炎陵县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展览工程。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保护何孟雄故居这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湘财文指[2020]10号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751898.33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支付何孟雄故居勘查设计费90000元,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631898.33元,何孟雄故居修缮工程监理费3000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接从财政局支付到施工单位,减少中间环接,提高效率。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株洲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执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建立长效检查监督机制。施工单位派项目经理一人、设计人员两人,施工现场每日早晚两查,主要针对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施工消防设施、现场施工隐患等方面进行排查、维护。后期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主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分析以下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合理分配班组人员,合理安排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加快施工进度。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文物是全社会共同拥有的财富,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修复当地文化特色历史古迹,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和促进文物保护,进而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文物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加大经济增长潜力。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受疫情和天气影响,项目工作进展较慢。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二)有关建议。

无。

(三)后续工作计划。

后续根据合同和工程验收合格情况按期支付工程款。 


张经武故居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等。

张经武故居坐落在沔渡镇夏馆村将军山下,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坐北朝南,砖木结构,面阔三间。按照省文物局相关指导,将文物保护与文旅产业相融合,因地制宜做好以空间展示为主、适合山区气候、便于后期管理的陈设布局,将故居环境作为旅游景点打造,紧扣国家政策打造品牌,注重主体建设,把张经武故居打造成湘赣边的红色名片。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资金来源: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张经武故居项目主要包含炎陵县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展览工程。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保护张经武故居这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湘财文指[2020]10号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90000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支付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180000元,支付张经武故居现状整修工程监理费1000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接从财政局支付到施工单位,减少中间环接,提高效率。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株洲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执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建立长效检查监督机制。施工单位派项目经理一人、设计人员两人,施工现场每日早晚两查,主要针对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施工消防设施、现场施工隐患等方面进行排查、维护。后期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主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分析以下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合理分配班组人员,合理安排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加快施工进度。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文物是全社会共同拥有的财富,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修复当地文化特色历史古迹,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和促进文物保护,进而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文物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加大经济增长潜力。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受疫情和天气影响,项目工作进展较慢。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二)有关建议。

无。

(三)后续工作计划。

后续根据合同和工程验收合格情况按期支付工程款。 

 

洣泉书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等。

    洣泉书院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保护这一重要文化遗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对洣泉书院西斋舍、中路门房、中路讲堂、中路寝堂、东斋舍文物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以及对洣泉书院内部结构重新装修装饰,收集、整理或复制相关场景、实物、图文资料进行布展,并补充完善标识标牌、电子语音讲解系统、多媒体导游系统和放映室。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资金来源: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洣泉书院项目主要包含炎陵县洣泉书院保护修缮工程、展示利用工程。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修复洣泉书院这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湘财教指[2016]215号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60410元,湘财文指[2018]31号下达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73049.29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支付洣泉书院保护修缮工程360410元,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款及工程监理费2073049.29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接从财政局支付到施工单位,减少中间环接,提高效率。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株洲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执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建立长效检查监督机制。施工单位派项目经理一人、设计人员两人,施工现场每日早晚两查,主要针对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施工消防设施、现场施工隐患等方面进行排查、维护。后期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主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分析以下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合理分配班组人员,合理安排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加快施工进度。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文物是全社会共同拥有的财富,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修复当地文化特色历史古迹,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和促进文物保护,进而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文物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加大经济增长潜力。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受疫情和天气影响,以及施工方原因,工程进展较慢,已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根据剩余工程量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完成后续工程。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二)有关建议。

无。

(三)后续工作计划。

后续根据合同和工程验收合格情况按期支付工程款。 

 

直播卫星“户户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等。

直播卫星“户户通”项目是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的工程,2020年新增1000户。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资金来源:省配套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补助资金,用于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款、安装费等。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对于创新和完善我县城乡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引领现代文化传播、促进文化和信息消费具有重要意义,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实民生保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湘财文指[2020]7号下达省配套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补助资金140000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支付户户通设备款100000元,安装费4000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用于加快实现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步伐。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经过评估认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接从财政局支付到施工单位,减少中间环接,提高效率。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株洲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执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建立长效检查监督机制。施工单位派项目经理一人、设计人员两人,施工现场每日早晚两查,主要针对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施工消防设施、现场施工隐患等方面进行排查、维护。后期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主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分析以下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合理分配班组人员,合理安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项目安装的1000套户户通设备已成功通过验收,对于创新和完善我县城乡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引领现代文化传播、促进文化和信息消费具有重要意义,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实民生保障。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二)有关建议。

建议县级配套“户户通”专项资金。

(三)后续工作计划。

设备安装已完成,后续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质保金。


直播卫星“户户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和监管、事业建设和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等。

直播卫星“户户通”项目是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的工程,2020年新增1000户。

(三)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资金来源:株财文指[2020]30号下达巩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2020年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款。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对于创新和完善我县城乡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引领现代文化传播、促进文化和信息消费具有重要意义,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实民生保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株财文指[2020]30号下达巩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50000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支付户户通设备款5000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用于加快实现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步伐。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经过评估认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接从财政局支付到施工单位,减少中间环接,提高效率。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株洲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执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建立长效检查监督机制。施工单位派项目经理一人、设计人员两人,施工现场每日早晚两查,主要针对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施工消防设施、现场施工隐患等方面进行排查、维护。后期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主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分析以下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项目实行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收集报账资料向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资料后支付款项,确保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合理分配班组人员,合理安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项目安装的1000套户户通设备已成功通过验收,对于创新和完善我县城乡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引领现代文化传播、促进文化和信息消费具有重要意义,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实民生保障。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优。

(二)有关建议。

无。

(三)后续工作计划。

设备安装已完成,后续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质保金。 


2021年炎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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