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炎陵县医疗救助第三类对象和再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及结果

发布时间:2023-12-27 09:42来源:县医疗保障局浏览次数:字体:[ ]

  现就《炎陵县医疗救助第三类对象和再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375764025@qq.com

  2.电话: 0731-22029909

  3.地址: 炎陵县霞阳镇井冈西路34号政务中心301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


  附件:炎陵县医疗救助第三类对象和再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炎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关于《炎陵县医疗救助第三类对象和再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


  2023年12月27日,炎陵县医疗保障局通过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炎陵县医疗救助第三类对象和再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天,在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前没有收到网民意见和建议。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