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起草了《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1月8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642387110@QQ.com
2.传真:0731-26222517
3.地址:炎陵县霞阳镇店下路27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101办公室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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