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2-00859
发文日期:2022-02-11
成文日期:2022-02-11
文号:炎政办发〔2022〕3号
有效期至:2027-02-11
统一登记号:YLDR-2022-010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2-11 10:41
YLDR-2022-01001
炎政办发〔2022〕3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炎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炎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4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县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科普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均衡化发展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炎陵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聚焦“三高四新”战略,着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建设科技强县,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到2025年,全县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发展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5%以上。
(一)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以激发和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为主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至“十四五”期末,城乡差距、性别差距、年龄差距、职业差距进一步缩小,为推动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的良好局面赋能添力。
(二)科普创新氛围不断营造。引导公众自觉的相信科学、尊重科学,并积极参与科普知识学习与传播,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科学素质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初步形成。
(三)现代科普场馆体系持续完善。充分发挥科普场馆作为科普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逐步形成以全县科普场馆为核心,乡镇科普活动中心、专题科普场馆为辅助,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为补充,流动科技馆、线上科技馆为延伸的各级各类科普展教平台。科普教育基地数量进一步提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创办特色文化馆、科技馆、展示馆。
(四)跨媒体科普传播渠道不断拓宽。整合我县优势科普资源,广泛应用“互联网+科普”,深化与大众媒体在科普方面的合作;运用大数据、移动网络等技术手段,分析捕捉公众科普需求,打造集栏、屏、网、微为一体,构建内融外扩、上下联通的融媒体科普传播矩阵;鼓励科普作品创作,动员学校、学会、科研机构参与科普资源建设。
(五)科普社会化协同格局逐步形成。增强政府的主导力度,充实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力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科普体制改革,推动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科普;鼓励引导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及“两新”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身科普事业;引进院士专家等高端科普资源进行科学知识传播,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科普工作,逐步形成社会化协同的科普工作大格局。
(六)科普社会赋能作用日益凸显。将科普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和鼓励科技工作者结合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专利推广等开展科普宣传,使科普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强宣传重大科普和专题科普活动,使得活动更有效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三、提升行动
着力协同社会各方,重点提升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精神,让科技工作成为青少年向往的职业,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科技自立自强夯实人才基础。
1.任务内容
(1)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树立科学志向的同时,面向青少年做好心理健康科普工作。
(2)推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融合发展,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养有效机制,加强对科技辅导员的科技培训和教育,推进科技辅导员培育培训和激励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推进科学普及与学校科学教育的融合,为加快建设科教强县夯实人才基础。
(4)提供更多科学教育的资源和途径,提升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水平。
2.具体措施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中小学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将求真务实、理性质疑、开拓创新等科学精神融入课程与教学,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弘扬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激励青少年从小树立投身建设科技强国远大志向。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水平。改善课堂教学,调动青年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在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丰富和更新科学教育课程内容和学习资源,深化教学方式改革,推行探究式、参与式和跨学科融合教学,将科技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把科普资源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精准对接,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学生课后科学教育服务,为青少年提供多样化的“兴趣园地”。鼓励中小学校充分利用科技场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农村中学科技馆、企业科研机构向中小学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资源。支持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场馆等校外场所依据课标开发科学教育活动和课程资源。广泛组织开展科技节、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公众科学日、科学营、科学阅读、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资源、环境保护、防灾应急、食品药品安全,心理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大力开发互动性、体验性强的优质产品和科学教育学习资源。
(4)实施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设计开发适合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组织开展科技逐梦、调查体验等系列科普活动。加大“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高校科学营、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对农村青少年倾斜,依托农村中学科技馆、农家书屋等设施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活动,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
(5)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热爱科学、有科学潜质的中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大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为热爱科学的中小学生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通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英才计划等工作,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总结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规律。
(6)推进家庭科学教育。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增强家长科学教育意识,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全面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
(7)加强科学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按照国家标准保障教学点多功能教室(或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综合器材室等教室配备,保障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探究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配备。加强对科学教育质量的监测,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工作。
3.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妇联、县气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现农民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升,文明生活、科学生产、创新经营能力明显提高,更好地发挥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1.任务内容
(1)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激发农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
(2)支持农民创新创业,鼓励各类学校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或定岗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3)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的农村科技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科技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4)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边远贫困乡镇村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2.具体措施
(1)广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树立农村新风尚。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世界气象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生产和创业技能。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开展农民职业能力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新时代农民技能大赛、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十四五”期间,每年培养300名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创新创业、科普带头人100名以上。
(3)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科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提升农村科普活力。鼓励社会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科技专家服务团活动,建立健全符合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和特点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科技帮扶实效。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建立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4)加强农村科普服务平台和资源建设,提高农村科技文化服务能力。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设施的科普资源配置,“科普中国”“科普湖南”嵌入基层党群服务网络平台全覆盖,提升科普能力。广泛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先进科学知识和农技服务信息。开展科普示范县、文明乡村等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科普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农村科普能力整体提升。
(5)加大倾斜力度,促进少数民族、边远贫困乡镇村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开展科普助力行动,大力提高边远贫困乡镇村农民科学素质。开展乡村振兴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3.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气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现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水平跨越提升,工匠精神和职业技能显著提高,为加快建设更具实力的炎陵高新区,勇当湖南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行业引领者贡献智慧力量。
1.任务内容
(1)深化产业工人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围绕产业工人的全面发展需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职业培训与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培育高技能人才。发挥科技社团的作用,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跨学科学术研讨与技术交流。
(3)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的科学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建立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长效机制。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课程与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2.具体措施
(1)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宣传教育、“大国工匠年度人物”评选、“最美职工”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中国技能大赛”“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主题活动,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
(3)深化教育与培训的融合,创新培训模式。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每年开展3千人次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4)开展主题科普活动,提高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企业创新达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巾帼建功”等活动,普及职业病、传染病防护知识,培养健康积极心态,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着力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科学素质。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大力开展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6)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改革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构建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运用财政扶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承担创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责任。充分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
3.责任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气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现老年人科学素质水平稳步提升,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适应现代社会能力明显提高,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
1.任务内容
(1)培育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引导老年人有作为、有快乐、有进步。
(2)加强面向老年人的科普服务,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参与感。
(3)充分发掘利用老年科技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发挥老年人在科学素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具体措施
(1)开展积极老龄观培育行动。强化健康科学知识宣传,编撰和出版有关生命教育的读物,引导老年人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养成老年人科学膳食习惯,降低慢性病的发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人生活和宣传教育活动中,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做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2)开展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加强家庭、村社区、社会协同,提高老年人信息素养。依托村社区科技志愿活动,普及智能手机使用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提升老年人应对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能力。聚焦老年人生活需求,开发课程,制作课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开通网上咨询渠道,提高老年人智能手机应用能力,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现实需求和困难,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
(3)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行动。以助力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目的,深入开展和实施老年人健康科普进家庭、进乡村、进社区、进机构,通过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推进保健食品“护老”行动,普及膳食营养、健身活动、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增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
(4)搭建老年科普服务平台。加强老年学校和老年学习点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面向老年人的科普课程。推动各类科技场所、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党建园地等结合资源优势,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节目等方式,面向老年人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5)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年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发挥老科技专家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科学普及等志愿工作。
3.责任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协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水平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1.任务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牢固树立科学执政理念。
(2)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治理能力。
2.具体措施
(1)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创新发展的认知,自觉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共同发展。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同等重要”的重要论述,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规划落实,推动科学素质提升成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突出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前沿科技知识的学习。利用学习强国、湖南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红星网、红星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及科学素质培训,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
(3)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4)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中增加风险管理和沟通能力相关内容,强化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和沟通能力。
3.责任分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气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四、重点工程
(一)科学教育和培训工程
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较高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科学教育和培训的服务与供给更加充分、均衡和精准。
1.工作任务
(1)提高全体教师的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以及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
(2)加强科学教育和培训学习资源建设和服务。
(3)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信息化建设。
2.具体措施
(1)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将科学精神纳入师德师风建设,在各级各类教师职前培养和继续教育中加强科学教育意识和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2)完善科学教师培养和培训体系,重点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在国培计划中加大对物理、化学、生物等理科教师和小学科学课专任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培养一批骨干科学教师。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对农村和边远乡镇科学教师培养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农村科学教师100人次以上,到2025年实现对全县农村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
(3)开展科学教育示范行动。开展科学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科学教育示范校。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项培训,提升中小学校长的科学教育理念和意识。
(4)推动科学教育和培训资源共享。鼓励科研机构、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共建共享科学教育资源。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学习者提供海量、适合需求的服务。
(5)实施网络扶智行动。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网络设施、科学实验室、科学教育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实现农村中小学全部接入互联网。充分利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我县科学教育和培训信息化发展。
3.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气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二)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能力不断提升,科技设施充分发挥科普功能,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
1.工作任务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
(2)提高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普服务能力。
(3)进一步拓展科技设施科普功能。
2.具体措施
(1)推动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工程、专项、基金等)设立科普任务,将科普作为项目考核的必要条件。推动各类科技奖项评定中增加科普指标。推动将科普工作业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广泛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计划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人员岗位聘任、研发设施考核中增加科普任务、增设考核指标。
(2)实施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资源科普转化专项行动。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推动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科普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制定科技资源科普转化工作指南,加强对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的指导。开展科研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
(3)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大科学装置(备)、国家、省、市、县实验室等配套建设科普通道,鼓励开发展览、课程等资源。推动在新建国家、省、市、县重大科技(科研)设施和基础工程中,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开放科普场馆、展览等。利用长株潭科技教育场馆、科普宣教资源、科普专家资源、科普信息化资源区域协作契机,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系列行动。
3.责任分工: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协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更加多元、配置更趋合理,服务实现广覆盖、均衡化。
1.工作任务
(1)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兴办、多渠道投入的建设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合理布局。
(2)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科普服务能力。
(3)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保障。
2.具体措施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科普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能力提升。
(2)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引导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兴办、建设、资助科普基础设施。
(3)创新升级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快科技场馆建设,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图书)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形成一批精品展览和品牌教育活动。加强流动科普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4)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科普教育基地,探索“科普+教育+产业”宣传模式,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旅广体、卫生健康、应急安全、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和农业、水利、林业、气象、消防等行业或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增加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气象台站、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教育服务功能。
(5)强化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鼓励和支持乡镇和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构建内容、资源和人员互通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农村中学科技馆等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更好发挥“村村通”大喇叭等传统科普阵地作用,将科普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3.责任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协、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四)平战结合应急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应急科普工作能力显著提升,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初步形成。
1.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平战结合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
(2)提升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
2.具体措施
(1)建立日常科普与应急宣传协同机制。建立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加强科普议题设置,在突发事件状态下强化跨部门密切协作和媒体沟通协调,依托社会网格化管理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科普工作,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开展权威发布、专家咨询、线上传播、线下服务、专题宣传等工作。大力开展科学辟谣,防止假科普、伪科普。
(2)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水平。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信息服务。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强化科普阵地建设,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3)加大应急科普内容建设。大力推进应急科普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科普作品征集和推介等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开发、储备科普内容资源。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和法规的科学解读。推进科技场馆、教育基地、灾害事故遗址等设立应急科普宣教专区。
(4)开展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注重在重大社会事件、突发热点事件上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满足人们对科普宣传与科普知识的需要。
3.责任分工: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县气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五)科普队伍建设工程
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并重的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完善。
1.工作任务
(1)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理念,促进形成重视科普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科普人才培养体系,满足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对科普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3)建立完善科普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
2.具体措施
(1)制定全县科普人才发展规划。促进形成总量快速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结构日趋合理的人才发展态势,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后劲持续的科普人才队伍。
(2)实施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构建以骨干人才培训带动全县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体系,重点培养科普创作、科普产业经营管理、科普展览研发、科技辅导员等人才。
(3)加强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面向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设立科普岗位。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等担任科普信息员,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实现扩量、盖面、提质。
(4)大力发展科技志愿者队伍。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动员学校、医院、科研机构、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学)会等社会组织、村社区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打造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5)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让科技工作者成为科学家精神的践行者和弘扬者。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的科普能力,调动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
(6)推进执业规范、多元激励等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科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办法,推动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
3.责任分工:县科协、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五、构建发展新格局
创新科学素质建设理念、组织动员和管理方式,打造以社会化协同为动力、智慧化传播为手段、规范化建设为支撑、国际化合作为拓展的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社会化协同
充分发挥政府统筹管理、政策激励、基础保障、公共供给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各类科普主体作用,推动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共同发展。在强化公益性科普公共产品和服务兜底作用的同时,以发展科普产业为重点,促进经营性科普产品和服务繁荣发展,建立延长产业链,优化提升价值链,构建激活生态链,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运行机制灵活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社会化协同格局。
1.工作任务
(1)大力发展科普产业。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市场手段,推动实施“产业+科普”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承担科普责任,重点推进“名优特新”“高精尖”“前新重”等产业与科普融合发展。推动科普展览(展教品)、科技教育、科普旅游、科普网络信息等企业快速发展。推动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应急和安全等领域形成高效科普产业链条。
(2)多措并举激发科学共同体等社会组织参与活力。通过资金支持、任务委托、授牌授权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基层科普组织,实现全县所有村(社区)建立科协(科普)组织,重点推动学校、医院、农技服务机构等发挥科普职能。
(3)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园区、企业、村(社区)等主体责、权、利相统一的协同机制,落实和完善针对各级各类主体的奖励、补贴、减免等激励机制,开展多元主体科普服务成效评估。
2.责任分工:县科协、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二)推进智慧化传播
深入推进科普信息化、网络化、智慧化建设,推动智慧科普与智慧工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深度融合,构建泛在、即时、互动的科普智慧化传播格局。
1.工作任务
(1)推动科普信息化创新升级。突出科普中国品牌建设,强化“两级建设,四级应用”的工作模式;完善集网、微、报、端、屏于一体的科普融媒体矩阵,实现与炎陵电视、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炎陵、基层党群服务平台、各纲要办成员网站等横联纵通、内融外扩。实现“科普中国”“科普湖南”嵌入地方党群服务网络平台全覆盖。汇聚数字科普资源,全面推进科普内容生产、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服务模式等创新升级。
(2)推进科普智慧化发展。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科普深度融合,强化科普资源、服务、用户等多层次、多类型节点间连接互动,形成线上线下协同高效的科普智慧传播网络。
(3)推动智慧科普融入智慧社会。有效推进智慧科普落地应用,推动智慧科普与智慧工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建设主动对接、充分链接、深度融合。
2.责任分工:县科协、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及各乡镇参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和任务分工安排,将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计划内容,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部门联席、县乡联动、媒体合作、专家协作的常态化科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管理有效的社科普及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完善科普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设施建设等政策法规,完善我县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保障要素供给、指明方向重点,结合炎陵县情,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落实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三)加大科普投入。加大财政经费科普投入力度,促进科普事业发展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科普事业,促进科普事业发展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加强对科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四)开展监测评估。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加强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监测,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不断加强全县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和全县科普事业发展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大力宣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