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18-04956
发文日期:2018-12-28
成文日期:2018-12-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公布炎陵县县本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2-28 17: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字〔2018〕50号)和《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炎办〔2018〕4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第三轮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有关事项及流程的基础上,公布县本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36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对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各单位要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环节和材料、推行网上办理等方式,对事项办理流程、方式进行优化,及时制定、完善办理指南,确保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县乡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县里统一部署,公布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推动事权下沉,审批服务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异地转办。
三、加强督查。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公布后,由县"马上就办"办公室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跑改办"采取实地查看、电话访谈、会议座谈等形式对各单位已公布的第一、二、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督查核实,一经发现无法做到"最多跑一次"的,将对有关单位坚决予以通报问责,并计入单位绩效考核。
本通知自2019年 1 月 1日起施行。
附件:炎陵县县本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请下载附件:炎政办发【2018】59号 附件:炎陵县县本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