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16-01245
发文日期:2016-06-03
成文日期:2016-06-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信息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炎陵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6-03 17:32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承接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YLDR-2016-01005
炎政办发〔2016〕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101号)精神,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承接市人民政府下放9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尽快落实相关的放权事项。各工作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权限承接机制。县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下放权限落实到位。
附件:承接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9项)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有效期:2021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承接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9项)
| 序号 | 权限名称 | 实施单位 | 事项类型 | 下放方式 | 下放范围 | 备注 | |
| 直接 | 委托 | ||||||
| 1 | 县(市)除楼堂馆所项目外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审批 | 市发改委 | 其他职权 | √ | | 县发改局 | 包括:01.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立项审批;02.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03.政府出资的楼堂馆所项目和其他公益性项目设计概算的审批(市政、交通、水利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含有市级配套资金的项目及向国家、省争取资金的项目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具体内容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
| 2 | 校车使用许可 |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 行政许可 | √ | | 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 |
| 3 | 辖区内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 | | 县交通运输局 | 审批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
| 4 | 辖区内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续牌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 | | 县交通运输局 | 审批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
| 5 |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许可 | 市商务粮食局 | 行政许可 | | √ | 县经科商粮局 | |
| 6 | 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 市商务粮食局 | 行政备案 | √ | | 县经科商粮局 | |
| 7 | 集中式餐饮具服务机构卫生初审 | 市卫生计生委 | 其他职权 | √ |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 8 |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审批 | 市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 √ | 县林业局 | |
| 9 | 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 市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 | | 县林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