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16-01623 发文日期:2016-04-08 成文日期: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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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炎陵县2016年县长热线单位联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0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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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2016年县长热线单位联动
  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炎政办发〔201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现将《炎陵县2016年县长热线单位联动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炎陵县2016年县长热线单位联动
  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投诉机制,改进单位工作作风,营造我县"投资环境最宽松,服务 群众最贴心"新局面,特制定2016年县长热线单位联动工作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阳光服务、温馨服务、贴心服务为目标,以跟进、联动为工作机制,努力将炎陵县"县长热线"建成游客百姓的连心线、经济发展的联络线、政府形象的监督线、招商引资的服务线。
  二、工作目标
  按照"处理问题零缺位"总体目标,实现"行政效能大提高,行政执法更规范,诉求渠道更畅通,投资服务更优质,旅游服务更贴心,民生服务无盲区,城市管理上档次"。
  三、考核办法
  实行季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受理投诉"、"交办督查"、"整改回复"、"投诉销号"、"资料上报和立卷归档"五大类分别考核,考核总分值为100分。五大类考核指标均实行"负分值"考核(详见附表)。
  四、考核奖惩
  县长热线考核纳入全县各级单位(服务行业的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年度政绩考核。年度评出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凡年度考核累计扣分超过20分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党政"一把手"实行工作问责追究,并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各单位、各部门对"县长热线办"交办的投诉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炎陵县"县长热线"年度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炎陵县“县长热线”年度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办法

责任领导

具体

责任人

受理投诉

有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县长热线”交办工作,有领导机构、工作人员,有专人分管

5

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的扣2分,没有成立领导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和专人分管的扣3

单位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

10

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员接听,未接电话1次扣1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受理电话投诉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台帐

5

发现未及时登记的每起扣0.5分,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交办督查

及时、认真办理 “县长热线”交(转)办件

5

凡对交(转)办件无故推诿或不予接收的每起扣1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切实履行职责,在限定的时间内,依法认真负责地作出处理,并将办结结果以文字材料及时反馈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20

承办单位未按时限完成交办件,又没有提交书面说明,或提出继续办理的意见或承诺的,每起扣0.5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办理质量

15

承办单位对投诉件的处理敷衍了事,回访不满意或同一内容重复投诉的每起扣0.2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对于领导批示的投诉件,列为重点督办,做好办理进度和结果的及时汇报

10

凡未及时汇报办理进度和结果的,每起扣1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整改回复

对投诉事项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投诉人和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10

凡对整改、落实工作推诿、拖延时间办结的,每起扣0.5分;凡对整改、落实工作拖而不办的,每起扣1分;凡未及时书面回复县“县长热线”办公室的,每起扣0.5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投诉销号

实行投诉处理销号制

10

凡对整改、落实未及时完成投诉销号的单位,每起扣0.5分。(全年可以为负分)

资料上报和立卷归档

按时上报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月报表及相关工作制度等,并将资料整理成册

10

未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扣0.5分;全年资料完善并装订成册加1分;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经验信息一篇(次)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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