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16-01573
发文日期:2016-04-15
成文日期:2016-04-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5 14:48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炎政办发〔2016〕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副科以上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炎陵县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炎陵县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计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湖南省关于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号)、《株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卫发〔2016〕15号)等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推动居民健康卡取代各类诊疗卡,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实现各级医院诊疗信息互通共享,逐步构建和完善以居民健康卡为联接介质、以互联互通为桥梁的全人口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为理顺关系,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6年4月25日以前,完成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完成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卡环境改造。
到2016年6月25日以前,全面完成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人人拥有居民健康卡,用居民健康卡全面取代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类诊疗卡,实现居民看病就医、经费结算、全程健康管理"一卡通",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质量的医疗、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医保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自2016年7月1日起,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启用卡管系统,实现医院诊疗及运营相关数据向市级数据中心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汇聚,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
二、主要任务
(一)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
1.采集范围。辖区内的户籍人口、户籍不在本地因婚嫁常住本地人口、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购买房产并常住本地的人口,其他人员凭本人自愿向社区或居民健康卡合作银行网点申请。
2.采集内容。姓名、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从业单位、本人手机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详见附件1)。
3.采集方法。
(1)城区人员信息采集。分为单位人员信息和非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单位人员是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凡有二级机构(含股级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局)负责牵头,安排所属单位做好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其他人员作为非单位人员。
单位人员信息采集。以社区为单位,采集辖区内单位基本信息并在居民健康卡采集系统中完成单位登记注册(详见附件2)。各单位按社区发放的统一表格格式报送从业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excel)和纸质文档(盖单位公章)。由社区工作人员依次导入和录入居民健康卡采集系统,由系统自动与全员人口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的标记为制卡准备数据。校验不通过的,则转为按非单位人员信息采集方式进一步完成信息采集。
非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居民健康卡数据采集系统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非单位人员名单下发到乡镇、村(社区),由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信息,信息核实准确的,逐一在居民健康卡采集系统中进行确认;信息有误的,逐一修正完善信息后进行确认。经基层核实确认的人员信息,标记为制卡准备数据。
(2)农村地区人员信息采集。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含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由各乡镇卫生计生人员负责采集信息及录入工作,九龙工业园及深坑村、石鼓村、石潮村、龙伏村、坪形村五个村由九龙事务管理局负责,大院农场由本场卫生计生人员负责信息采集,交由十都镇卫生计生人员录入。
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采集。居民健康卡采集系统采取后台批量比对的方式,将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逐一与全员人口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的标记为制卡准备数据,后台信息系统比对不成功的信息,转为按非参合人员信息采集方式进一步完成信息采集。
非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采集。居民健康卡数据采集系统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非参合人员名单下发到乡镇、村(社区),由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信息,信息核实准确的,逐一在居民健康卡采集系统中进行确认;信息有误的,逐一修正完善信息后进行确认。经基层核实确认的人员信息,标记为制卡准备数据。
(二)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
1.按照"单位组织发放"和"村(社区)组织发放"两种方式分别进行发放。
2.所有的发放形式都必须联系到发卡对象本人见面,现场发卡。
三、实施步骤
整个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1日-15日)
召开全县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动员大会;在县电视台开辟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专栏,在各主流频道插入飞播文字宣传;印发《致全县人民一封信》,广泛宣传推行居民健康卡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6年4月16日-4月30日)
1.4月15日-18日,分村组(或单位)从全员人口数据库导出居民基本情况资料。
2.4月19日-22日,以全员人口数据库为基础,按照附件1或附件2的要求,逐村逐户逐项开展居民基本信息摸底和校正工作,完成摸底数据汇总和全员人口信息修正工作。
3.4月23-26日,从汇总信息中导出居民健康卡所需要的信息,并完成数据上传工作。
4.4月27日-30日,查漏补缺,完善信息。
(三)环境改造及制卡阶段(5月1日-6月24日)
1.5月1日-15日,完成公立医院读卡环境改造,配合软件公司做好制卡准备工作、设备调试工作及医务人员操作培训工作。
2.5月16日-6月24日,批量制卡,做好发卡前准备工作。
(四)发卡阶段(2016年6月25日-30日)。
搞好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发卡银行做好发卡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为居民健康卡应用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居民健康卡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居民健康卡应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居民健康卡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考核全县各单位、乡镇、村(社区)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和商务粮食局。负责将居民健康卡建设纳入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跨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三)县财政局。负责将居民健康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对此次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和发行工作安排专项经费。
(四)县公安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提供居民健康卡发卡用户信息与人口管理系统的信息比对。根据医疗机构提交的新生儿信息,积极探索建立新生儿预上户模式,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健康卡提供便利。
(五)县广播电视台。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做好卫生计生业务专网及有线互动数字电视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及居民健康卡的宣传工作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提供所有参保单位人员花名册(含退休人员)信息与人口管理系统的信息比对。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单位、村(社区)参与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地区居民健康卡制卡数据采集、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及组织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
(八)发卡银行(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指导、实施金融IC卡加载居民健康卡工作,负责金融IC卡安全和联网通用。按照省市的要求和标准,做好区域内与发卡相关的设备、接口开发与对接实施、发卡与应用业务集成、卡管与密钥系统升级维护、信息采集等经费投入。按标准配置相关设备,提供居民健康卡在医疗机构金融功能的接口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支持。配合居民健康卡发行、宣传与应用工作。
(九)医疗机构。在软件协作公司的帮助下,按照居民健康卡相关技术标准,对医院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居民健康卡受理环境,优化业务规程。积极利用居民健康卡开展行业应用,用居民健康卡取代原有诊疗卡,做好居民健康卡与原有诊疗卡的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经济科技信息化和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规范建设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建设应用,加强各项工作进度管理,建立督促机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将医疗机构用居民健康卡取代诊疗卡情况纳入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资金安排、医院等级评审等评价指标。
(三)拓展应用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居民健康卡具有的身份识别、基础健康信息和终生健康服务信息储存、金融等功能,积极改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引导城乡居民利用居民健康卡办理各类医疗健康事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建立健全运行服务体系,加强系统应用协调管理。
(四)严格安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采用专网连接,封闭运行,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工作,尽快实现全县"健康一卡通",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做出贡献。
附件:1.炎陵县居民健康卡个人信息采集表
2.炎陵县居民健康卡单位信息采集表
| 附件1 炎陵县居民健康卡个人信息采集表 采集单位(盖章): 乡镇 村(社区)
|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注:1.文件名称可以修改,但不可以修改EXCEL文件中列的顺序和名称,严格按照该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单位信息,不得缺项。
2.输入姓名或者名称中间不得有空格(例如张三,不能输入成张 三)。
3.填好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5日前交回所属辖区乡镇(社区)。
| 附件2 炎陵县居民健康卡单位信息采集表
|
注:1.文件名称可以修改,但不可以修改EXCEL文件中列的顺序和名称,严格按照该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单位信息,不得缺项。
2.EXCEL表格各县直单位人事股到所属辖区乡镇(社区)拷贝,填好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5日前交回所属辖区乡镇(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