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19-11669 发文日期:2019-10-28 成文日期:2019-10-28
文号:炎政办发〔2019〕25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0-2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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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政办发〔2019〕25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巩固和提高参保率,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疗保险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结合炎陵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确保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以常住人口为基数)。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缴费标准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年。

  四、缴费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重复参保。

  (一)个人缴纳。根据参保要求和缴费标准,以户为单位通过乡镇统一组织征缴或个人缴费系统征缴方式缴纳。

  (二)政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1.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县扶贫办提供人员名册,按照缴费标准,由县财政全额补助;2.特困人员、低保人员、1-2级残疾人员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分别由县民政局、县残联提供人员名册,按照缴费标准,由县医疗救助全额补助;3.优抚人员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人员名册,按照缴费标准,由优抚资金全额资助。

  (三)在校学生参保政策。在校中小学生随家庭一起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组、民营企业和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参保,但资助资金必须落实到户到人。

  五、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本县户籍新生儿在出生28日内参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超过28天且在6个月以内的婴儿,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户籍变动、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疗保险断保后未在正常参保期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以在办理户籍变动或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扶贫部门认定新增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扶贫办提供人员名单及时参保,由财政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扶贫办提供名单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六、缴费方式及渠道。政府主导,以乡镇为代收主体,按照"村组代收方式为主,自主缴费方式为辅;代收以银行端、手机APP线上缴费渠道为主,村组收现方式为辅"开展征收工作,减少现金收取量,提高参保信息质量,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征收方式:

  (一)参保登记信息正确人员的征收。已发送至税务金三社保费标准版的征收数据,应采取以下方式及渠道征收:1.村组代收人员用智能POS机下户征收;2.代收人员使用《湘税社保APP》为居民代缴;3.居民前往代收银行柜台或使用《湘税社保APP》自主缴费。

  (二)参保登记数据不正确人员的征收。各代收人员在使用智能POS机、湘税社保APP代收过程中,发现无法查询到人员参保信息或缴费信息的,需到医疗保险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修正,修正正确后按参保登记信息正确人员的征收方式征收。

  (三)无身份证件信息或参保登记数据无法达标人员的征收。采取代收现金,开具《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填写《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各乡镇将此类人群征收信息统一通过申报测算系统(乡镇端)发送至税务金三社保费标准版系统,然后在税务大厅通过税库银POS机刷卡缴纳。(见附件5:代缴户征收操作流程)

  (四)新生儿或户籍变动人员征收(非集中征期)。由缴费人自行前往医疗保险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银行柜台、《湘税社保APP》直接缴费。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 

  组织召开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后,下发相关文件,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筹资责任状。各乡镇要相应召开宣传筹资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与各村签订筹资责任状。

  (二)集中筹资阶段(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

  1.以乡镇为宣传筹资主体,以村为基本筹资单位,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将参保基金收缴到位。

  2.准确采集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参加医疗保险情况,填写《外出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表》(详见附件4)。

  3.乡镇合管站必须填写《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度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于每月13日、25日报送至县税务局。

  (三)信息录入阶段(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

  1.乡镇合管站合作医疗专干负责整理参保缴费登记表等资料,录入新增人员参保信息,建立电子家庭台账,确保参保信息核对无误。

  2.医疗保障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户、特困户、1-2级残疾人员属性变更及录入。

  (四)其他相关工作

  1.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乡、村两级缴费公示和补偿公示制度。按要求建立专门、固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公示和补偿公示栏,定期公布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和医疗费用补助情况。

  2.各乡镇合管站将参保缴费登记表分村、组整理归档。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的原则,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2020年参保缴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机关干部、村组干部会议和村民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以《株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为重点,培训乡镇、村、组干部,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2.采取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书写板报等方式,大造宣传声势,做到村村有宣传板报、组组有宣传标语。

  3.做好乡镇、村补偿公示,通过医疗保险受益群众现身说法,宣传医疗保险这一利民惠民政策。

  (二)实行"四包"责任制。实行县领导与驻乡单位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和组长包户的宣传筹资工作责任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宣传发动,做到政策知晓率100%,筹资任务完成100%。

  (三)部门联动做好筹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配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筹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宣传筹资动员,收缴参保基金,并做好参保登记。按时整理、汇总、上报参保信息。

  财政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的预算安排和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核算并审定基金预决算;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经费预算和安排。负责统一组织乡镇财政所领购《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并对票据的开具、收回、缴销进行全程管理,做到票、钱、人一致,督促各乡镇收缴的基金及时上解入库。

  医疗保障局:协助配合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宣传;负责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属性标识和资助参保工作,及时拨付参保基金。负责指导各乡镇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税务局:畅通缴费方式和渠道,负责城乡居民个人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的身份确认。

  残联:负责城乡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的身份确认。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抚对象(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身份确认和资助参保工作,及时拨付参保基金。

  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身份确认和资助参保工作,及时拨付参保基金。 

  公安局:配合乡镇进行参保信息的核对工作,对分户严格把关,防止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因分户而不能参保。 

  统计局:为各乡镇提供准确的人口统计数据。

  教育局:协助组织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政策宣传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参保工作,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和管理。

  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广播电视台:在电视新闻节目中开辟专栏,及时采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闻报道;全年制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题节目3期以上,滚动播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益广告、宣传口号。

  银行:提供多元化缴费方式,持续优化缴费服务。配备足够的智能POS机用于村组代收工作,做好村组代收人员的操作培训。

  发改、审计、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九、强化工作责任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对筹资任务完成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日常工作等综合管理质量好的乡镇予以评优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医疗保险参保有关政策和基金管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1. 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分解表

  2. 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3. 炎陵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度情况表

  4. 外出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表


方案附件表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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