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0-02306
发文日期:2020-05-22
成文日期:2020-05-22
文号:炎政办发〔2020〕19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5-22 09:23炎政办发〔2020〕19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落地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对乡镇服务管理权限的类型、名称、依据、履责要求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适用对象为全省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赋权部门要严格对照清单落地实施,严禁擅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
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为指导性赋权清单。各赋权部门应对照指导目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到"应放尽放",并指导乡镇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
三、县编制、司法、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落地实施的统筹指导,协调解决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 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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