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0-03799 发文日期:2020-08-12 成文日期:2020-08-12
文号:炎政办发〔2020〕27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林业局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2020年度发展林业生产和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8-12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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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政办发〔2020〕27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2020年度发展林业生产和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炎陵县2020年度发展林业生产和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炎陵县2020年度发展林业生产和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发展林业生产和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抑制新生贫困现象,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巩固发展林业生产和生态补偿脱贫成果,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生态补偿力度,改善农林业生产条件,持续增加贫困户林业收入水平,不断提升脱贫成效。

  二、实施内容和步骤

  炎陵县2020年度发展林业生产和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项目涵盖生态产业奖补、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件1)。

  (一)实施生态产业奖补项目

  1.实施内容

  (1)垦复补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垦复油茶1亩以上的按照200元/亩进行奖补。

  (2)种植补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新造油茶林1亩以上的按照400元/亩进行奖补;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新造用材林(含乔木经济林)1亩以上的按照400元/亩进行奖补;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当年培育的珍稀树种苗木、花卉苗木1亩以上的按照400元/亩进行奖补;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补种)良种油茶苗的,由县林业局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免费发放到户。

  (3)森林提质补贴。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原有针叶林纯林进行抚育间伐,补种阔叶乔木树种,提升森林质量,补种阔叶乔木树20株/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按照400元/亩进行奖补。

  (4)其他说明。建档立卡贫困户租山营造林的,种植在责任田(土)的用材林(含经济林),油茶垦复只进行了砍山抚育的,不纳入补贴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营造林活动应在10月12日前完成,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

  2.实施步骤

  (1)检查验收。县林业局组织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村干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的2019年冬季至2020年春季开展的营造林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检查验收,营造林5亩以上的,要对营造林小班(区域)地形图勾绘,未达到5亩的,在图上用圆圈标注位置,填报申请验收单和汇总表(详见附件2、3)。(10月12日-10月30日完成)

  (2)公告公示。验收合格的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11月10日前完成)

  (3)资金发放。到户补助名单报乡镇和县扶贫办审核后按照补助标准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奖补。(11月25日前完成)

  (二)实施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内容

  在青石冈国有林场、大院国有林场实施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在青石冈国有林场新修运材道、集材道20公里,共计10万元;新修铁瓦仙防火通道400米,共计20万元;苗圃基地项目建设项目1个,共计50万元。在大院国有林场新建改建茶园作业道1公里,实施生态水库维修加固、增设防护栏和清淤等项目。

  2.实施步骤

  (1)项目由青石冈国有林场、大院国有林场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林业局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项目资金拨付至青石冈林场、大院国有林场,由其建立专账按照规定支出。

  (2)青石冈国有林场(80万元)、大院国有林场(2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各林场按程序实施。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宣传工作,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点、步骤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增加和巩固贫困人口直接收入和预期收益,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改善生态环境等中心工作,不偏不倚,精准发力。补助资金到贫困户的,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拨付到位,补助资金到国有林业单位和林工企业的,通过专账拨付。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县乡两级监督管理体系,乡镇负责审核和具体检查验收,县扶贫办审核,县林业局负责抽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完善公告、公示等制度。

  (三)做好资料归档。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做好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的资料归档工作,所有档案资料乡镇(场、局)复印留底,原件报送县林业局整理归档。

  本实施方案由县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


  附件:

  1.2020年度发展林业产业和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项目安排表

  2.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营造林奖补申请验收单

  3.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营造林奖补汇总表



请下载附件:炎陵县2020年度发展林业生产和 生态补偿脱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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