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1-01900 发文日期:2021-04-25 成文日期: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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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25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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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县本级政府部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承办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单位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炎陵县县直部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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