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1-05968
发文日期:2021-11-04
成文日期:2021-11-04
文号:炎政办函〔2021〕27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04 10:04
炎政办函〔2021〕27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炎陵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现将2021年11月3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炎陵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阅知。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炎陵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2021年11月3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
县长 夏胜利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常务副县长 谭伟军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重点建设项目、税务、国有资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督查、经济研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国防动员、行政审批服务、统计、农调、企事业单位改革、土地收储和出让、优化环境、建议提案办理、政务服务、县长热线、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
联系县税务局。
联系县各银行在炎分支机构和县农商行、星龙村镇银行。
联系县各保险公司在炎分公司。
副县长 刘晓斌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畜牧、农机、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管理、水利、移民、乡村振兴、气象、水文、供销、乡镇企业,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县大院农场(国有林场)、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气象局、县水文局。
副县长 肖志高
负责科技扶贫、金融扶贫方面工作。
分管县金融办、县图书馆、县文化馆。
副县长 袁 杲
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信访、司法、道路交通安全、武警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联系武警炎陵中队、高速交警炎陵大队。
副县长 陈建伟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交通行政执法、电力、邮政、通信、烟草、吉衡铁路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事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科协。
联系国网炎陵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湘运公司、县烟草局、炎陵火车站、县吉衡铁路建设指挥部。
副县长 李丽娜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爱国卫生、老龄、红会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民宗局、县侨办、县台办、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副县长 邹 礼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民政、慈善方面工作。
分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炎帝陵管理局、县桃源洞(神农谷)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湖南炎帝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天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残联、县档案史志馆、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副县长 吴新勇
负责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供水、征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环卫、市场服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园林绿化中心(县湘山公园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副县长 谭 宇
负责商务和粮食、招商引资、市场和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物价、知识产权方面工作。
分管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石油公司。
县政府一级调研员 盘晓文
协助分管黄桃产业发展。
协助联系抽水蓄能、国储林等重点项目。
九龙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谭翠云
负责处理县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负责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全面工作。
协助管理审计工作。
县四级调研员 霍志刚
协助联系县政府相关重点工作,协助联系远山蓝等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