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500/2024-05507 发文日期:2024-12-12 成文日期:2024-12-12
文号:炎政办发〔2024〕22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1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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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炎政办发〔202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合作社免费刻制公章和行政审批结果邮政EMS免费送达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予以废止。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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